招标
杏坛镇南城区路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765.2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440606-04-01-438369
预算金额765.2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杏坛镇南城区路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307-440606-04-01-438369
投资项目名称杏坛镇南城区路网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杏坛镇南城区路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杏坛镇南城区路网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杏坛镇专项债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为杏坛镇南城区路网建设工程,包含新建规划 路网,旧路提升改造并延长,新建临时匝道,以及新建规划绿地、新建规划河涌。 本工程按规划路网新建 11 条路,分别为齐赞路(次干路)、横四支路(城市支 路)、杏坛横九路(主干路)、桃源路(城市支路)、 杏坛横十路(西段)(次干 路)、古海路北岸(主干路)、蓬莱南路(次干路)、新区南路(城市支路)、新庆 路(次干路)、纵五支路(城市支路)、杏坛纵十一路(主干路);另外改造提升并 延长现状杏坛横十路(东段)(城市支路),在新齐宁路-古海路北岸路口(城市支 路)新建两条临时匝道;并在杏坛横十路南北两侧、新齐宁路东侧、杏坛纵十一路西 侧和纵五支路东侧新建规划绿地,在纵五支路东侧按规划新建北马涌。本工程新建及 改造道路路线总长度约 6493.695m。 本工程总投资合计为 59158.65 万元,其中建安费:35536.62 万元(其中一期建 安费 18151.68 万元,二期建安费 17384.94 万元)。 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 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招标内容完成杏坛镇南城区路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初勘、初测(工程测量)、地下物探、初步设 计、扩大初步设计(如有)、详勘、定测(工程测量)、勘察设计 审图、施工图设计、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由设计单位编制)、征地拆迁图编 绘和拆迁工作量统计、重大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包含临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管线迁 改及保护方案设计、沿线设施保护方案设计等)、以及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概预 算)、后续服务(含招标配合及施工配合)、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交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外业验收、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 上述工程勘察设计承包范围及具体内容按招标人最终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 为准(如有)。 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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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工程项目做出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勘察工程方案应由中标 人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提出,经招标人审定后为准。
工期(交货期)180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652736.97 元,其中: (1)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504901.71 元; (2)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147835.26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 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投标人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 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名,且联合体投标 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 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 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 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 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 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资质等级。 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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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 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 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 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 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 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 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 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 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 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 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 号。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 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 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 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 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 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 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 负责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 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 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 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 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 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 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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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 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 方均须满足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 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 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 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 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 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 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 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 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 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 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 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 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 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 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不作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 件的方式下 载 招 标 文 件 的 网 络 地址可于 2024 年 2 月 2 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 https://jy.ggzy.fosh an.gov.cn/TPBidder/log in.aspx)下载,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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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83990765 、0757-83991581。
获 取 纸 质 招 标 文 件 的 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 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 间2024 年 2 月 2 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 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 号恒实置业 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4 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 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 准。
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 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 业广场1 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 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 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建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7-273886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翔路 20 号(太昌大厦二楼 201 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0757-22330643
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 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2283227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1、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 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承包方式:工程勘察部分总价及固定单价包干,工程设计部分固定折率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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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要求: 3.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 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 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3.2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 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6、工程编号:GC2024(SD)XZ0014。 7、工期: (1)勘察设计阶段周期为 6 个月。 (2)勘察工作时间要求 自招标人发出指令起 30 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经第三方审核并通 过后 5 日历天内提交最终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3)设计工作时间要求 1)初步设计:自方案确定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 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及主 管部门的相关备案;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 7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 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 10 个日历天完成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主管部门的相关备案;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 标人按审计意见整改。 (1)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中标人应按期完成; (2)如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有权对勘察设计工期 进行顺延; (3)招标人、评审专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 修改、完善的,中标人每次应在 3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 8、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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