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采购202406
项目编号:6202406187244764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戚斌 1838548680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18 17:08 - 2024-06-21 18:00
采购单位: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需求品牌
台式整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台式整机; 参数:华为擎云 W515 麒麟990/16G/512G/小米34寸高刷曲面屏终身使用系统:是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V10;采购人需求描述:详情请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7个
50000.00
华为
联想
小米
买家留言:-
附件: 计算机配置.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龙里县 龙山镇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必须是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标准格式,(需提供原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所有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安装实施、商务要求的报价及供应商,本单位有权拒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我单位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4、对于中标后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质,不能按时供货的供应商,本单位将直接给予差评和向财政投诉。 5、免费提供本设备及相关设备的调试运维,本合同生效后需签署保密协议; 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出具项目要是报告; 7、提供设备运维服务及产品培训; 8、本项目设计专业产品,需现场勘查调研,确认产品信息等。未经过现场勘查调研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9、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采购清单的产品外,还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收等一切费用。以及产品需要且我单位未考虑到的所有费用。 10、我单位有权在收货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供应商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