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3〕4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郅向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梦晓1583740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建安建工公字〔2023〕45号
许昌市建安区弘轩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颍河流域(许昌段)生态治理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融合发展项目(不见面开标)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颍河流域(许昌段)生态治理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融合发展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建安区弘轩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3〕45号。
2、项目名称:颍河流域(许昌段)生态治理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融合发展项目。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弘轩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许昌市建安区颍河河段,项目总投资61391.22 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颖河段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总长14千米河道清淤整治、堤防填筑及配套 3 座坡水入河建筑物工程。2、滨河配套工程:包括建设颍河画廊 1500米,人行步道 12000平方米,绿化工程 80000平方米,湿地工程 40000平方米。3、砂石储存场:砂石储存场新建60000平方米。4、工业园区供水工程:为颍河沿岸工业园区铺设供水管道,用于满足当地企业日常用水。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前期清表工作(地面树木、垃圾等进行清理)、勘察、设计工作(前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后期竣工阶段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招标控制费率:
一标段:以后期政府财政评审部门最终评审结论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98%。
二标段:工程建安费的0.7%。
8、计划工期:
一标段: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9、质量要求:
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
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资格要求:
1.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
2、二标段资格要求:
2.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联合体要求
4.1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应当具备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对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本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9 时 30 分。
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 四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弘轩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郅向
电    话:15237426798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赵梦晓
电   话:15837407860
 
许昌市建安区弘轩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 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2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建安建工公字〔2023〕45号--监理文件
                 建安建工公字〔2023〕45号--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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