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苏县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x-20230818-024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昭苏县农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兰兰186999530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昭苏县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良种补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X-20230818-024 
    项目名称:昭苏县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良种补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昭苏县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良种补贴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剂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批冻精120000剂。(其中褐牛冻精110000剂,西门塔尔牛冻精10000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履约期限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公章当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信用中国需下载信用报告);
(3)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或可扫描二维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参加投标企业或种公牛应入选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和全国畜牧总站公布的《2022年中国肉用及乳肉兼用种公牛遗传评估概要》一书目录的企业或种公牛,褐牛冻精为瑞士褐牛排名表之内种公牛产生的冻精;
(8)种公牛站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23年种公牛口蹄疫免疫监测合格报告和结核、布病等传染病原学检测阴性报告;
(9)具有农业部质检报告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种公牛疫病监测报告、质检报告;
(10)种公牛站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口蹄疫等传染性疾病非疫区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家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昭苏县乌孙路84号
联系方式:0999-602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8号楼1208号商铺
联系方式:1869995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兰兰
电 话:18699953033
附件信息:
昭苏县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8.22.pdf
44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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