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中心市容环卫督导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4.2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2-2024fe3167szf-1
预算金额84.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0755-2238006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凌工0755-836298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邀请,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中心市容环卫督导检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远东招标采购交易网(www.szyd11.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24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4FE3167SZF-1

2.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中心市容环卫督导检查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842,4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842,400.00)

5.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加强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市容环卫监管部门、服务企业的管理,拟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协助开展全市市容环卫现场巡查、问题督导、隐患排查、属地日常监管工作监督指导等工作。通过专业机构协助对我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化、专业化的指导和分析评估,压实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的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容环卫监管力度与水平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服务期限:(1)本项目履约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工作完成之日止,且项目所有工作完成之日不得晚于2025年12月10日。履约地点为深圳市(包括深汕合作区)。(2)合同续签: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公司(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他主体(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11日至2024年1218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为线上。获取方式指引:

点击《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非电子交易平台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供应商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激活需等待约10分钟)后再点击相关《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下载标书。

3.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0755-83629832、82078919转101、121   e-Mail: info@zgyd11.com。

投标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锦峰大厦22楼-远东开评标中心。

五、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24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2414时30分(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之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收件人:凌工,联系电话:0755-82077364转108。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应确保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

4、开标现场及观摩开标仪式:本项目开标仪式采用线上方式,邀请参与投标供应商于开标时间通过在线视音频观摩开标仪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向申请在线视音频观摩开标仪式的其他人员发出观摩邀请。

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按要求登录指定系统、并将各自的用户名称修改为各自机构名称。未准时(在开标时间前)或逾时登录指定会议系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观摩开标仪式。

其它事项详见《在线视音频会议系统专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https://www.szexgrp.com/

远东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www.szyd11.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10分;技术部分70分;商务部分2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中心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233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55-22380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招标(采购)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2078819、8362981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21

传  真:0755-82077519

邮  箱:info@zgyd11.com、dept1@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55-82077364转105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1211

0722-2024FE3167SZF-1 招标公告12.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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