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重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2060235
项目名称:2022年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重发)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黄尾密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格:体长≥8.0cm;放流水域:姚江水域;放流时间(月):11-12;单价最高限价:0.5元/尾;拟中标人数:1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棘胸蛙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格:幼蛙(体重≥10g);放流水域:四明山;放流时间(月):4-11;单价最高限价:10元/只;拟中标人数:1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1)投标人应按照环保要求建成尾水处理工程并正常运行,须有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或渔业推广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除珍稀濒危物种供应企业外,投标人应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企业;
(3)除珍稀濒危物种外,投标人本次投标品种应是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的增殖放流供应品种。投标人本次投标品种已开展两年以上相应放流物种的苗种繁育生产,且近两年内所生产的苗种无质量问题;
(4)所有放流品种必须是本场生产,不得外购转售;
(5)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必须遵守本省、市制订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流技术规范。
(6)参加珍稀濒危物种供应企业须是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A3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54185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66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传 真:0574-87127713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聪、陈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85597
质疑联系人:毛宇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77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 19 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88441
附件信息:
【0614 重发定稿】2022年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重发)招标文件.docx【0614 重发定稿】2022年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重发)招标文件.docx
397.7K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如:种苗费、材料费、设备费(陆上和海上)、人工费、差旅费、检测费、运输费、燃油费、装卸费、尾水处理费、通讯费、资料费、保管、保险、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放流前,供苗单位应出具种苗种质检测(或种苗来源证明)、药物检测及病害检疫报告,确保放流种苗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放流种苗的检测费用(包括药物残留、检 疫、种质鉴定)、运输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负责种苗放流过程的安全。资金按中标的放流经费结算。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2 | 分包 | ☐ A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 不同意分包。 |
3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 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4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5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6 | 演示 | A不组织。 ☐B组织。 |
7 |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8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B服务类。 |
9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指所投产品制造商) | 标的:2022年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重发),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10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1 | 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
12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及联系电话:钱聪,1324861402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1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根据各标项中标价,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各标项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各标项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 银行账号:33010122000503094 注:各标项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 |
14 | 特别说明 | 无。 |
标项号 | 放流物种 | 数量 | 规格 | 放流水域 | 采购预算 (万元) | 单价最高 限价 | 放流 时间(月) | 拟中标人数 |
标项一 | 黄尾密鲴 | 一批 | 体长≥8.0cm | 姚江水域 | 20 | 0.5元/尾 | 11-12 | 1 |
标项二 | 棘胸蛙 | 一批 | 幼蛙(体重≥10g) | 四明山 | 10 | 10元/只 | 4-11 | 1 |
采购数量 | 标项一:黄尾密鲴1批;标项二:棘胸蛙1批。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交货时间:详见“放流时间(月)”。 2.地点:合同约定放流地点。 |
付款条件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售后服务要求 | 在买方遇到技术问题时能够及时安排技术服务。 |
验收标准 | 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履约能力及设施设备【主观分】 | 根据投标人单位资质等级(0-5分)、设施设备(0-5分)、实施种苗生产技术标准情况(0-3分)、管理水平(0-3分)、企业规模(0-4分)等进行综合评分。(设施设备:包括繁育孵化、种苗培育、保种等,设施先进、布局合理。机械设备齐全、有苗种驯化暂养网箱或暂养塘等辅助配套设施。) | 20分 |
2 | 育苗能力及技术力量【主观分】 | 根据投标人投标对应品种育苗能力(0-3分)、技术力量(0-3分)、育苗水体大小(0-3分)、近三年投标对应品种苗种生产、销售、用药记录是否完整,有无滥用药物等不良记录进行评议(0-3分)(有外聘技术人员的除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另需提供合同、工资报酬证明和联系方式,本单位职工的需提供社保证明。) | 12分 |
3 | 苗种质量控制措施 【主观分】 | 根据投标人对应品种亲本或后备亲本来源清楚(0-3分)、是否具有种质鉴定报告(0-4分)、亲本更新制度(0-1分)、亲本质量标准(0-1分)、保种量(0-2分)等评分(种质鉴定需有能承接水产种质鉴定专门机构出具,亲本来源指从本地自然水域采捕采购或从省级以上原种场购买引进。从原种场引进购买的要有对应合同、购买票证,从自然水域采捕采购的需有采捕、暂养保种记录、购买凭证等佐证材料。) | 11分 |
4 | 放流方案及苗种运输方案 【主观分】 | 投标人是否根据放流计划编制具体的放流运输方案(0-5分)、配备活水船、活水车等(0-3分)(提供具体的船号、车牌号和产权证等),根据供苗单位的生产种苗基地位置,比较运输距离(0-5分)、运输方式(0-5分)、运输时间(0-5分)等进行综合评分。 | 23分 |
5 | 业绩 【客观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目对应的增殖放流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3分 |
6 | 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 【客观分】 | ①投标人注册地属于不发达地区的,得0.5分; ②投标人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投标人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等资料。) | 1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分 | 有效投标人中最低投标单价为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价格满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分 |
物种名称 | 数 量 (万尾) | 规 格 ( ) | 总金额 (万元) | 放流时间 (月) | 放流地点 |
正面: 反面: |
种苗名称 | 年生产能力(万尾) | 备 注 |
……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标项号 | 放流物种 | 规格 | 放流水域 | 投标单价(元) | 数量 | 投标总价(元) | 放流时间(月) | 备注 |
标项一 | 黄尾密鲴 | 体长≥8.0cm | 姚江水域 | 元/尾 | 11-12 | |||
标项二 | 棘胸蛙 | 幼蛙(体重≥10g) | 四明山 | 元/只 | 4-11 |
项 目 | 标 的 | 备 注 |
种苗名称 | ||
采购金额 | ||
种苗数量 | ||
种苗价格 | ||
拟放流次数 | ||
放流时间 | ||
种苗所在地 | ||
运输方式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