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有限公司大豆运输服务采购标段1【网上竞价】
金额
40.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fw20230018-01
预算金额40.00元
招标联系人殷亮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秋丽185860981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预算:40.00元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有限公司大豆运输服务采购标段1【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09FW20230018-01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大豆运输服务采购;
标段
运输起点
运输终点
预计运输数量(吨)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报价保证金(元)
1
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五队场院内
阿荣旗音河乡红部粮库院内(全程40公里左右)
3500(±100吨,以实际运输数量为准)
40
10000
2
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五队场院内
阿荣旗音河乡红部粮库院内(全程40公里左右)
3500(±100吨,以实际运输数量为准)
40
10000

备注:如出现压车超过24小时的情况,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额外付费10元/吨进行结算。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最多可成交1个标段,若在2个标段同时报价最低时,确定为1标段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大豆运输结束止;
履约保证金:每个标段1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运输服务内容后10个工作日内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服务要求:
1. 供应商(也称为承运方)需保证每日运输的总量(具体数量由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有限公司分配数量为准)。承运方需保持电话通畅,30分钟以上未接通视为一次违规,超过3次以上采购人(也称为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运方自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车辆必须达到货场,如若因运输车辆不能及时到达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运方承担,托运方有权在货物运费中扣除因承运方违约所产生的费用,货物装车完毕后承运方需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特殊原因可以延迟至商定时间(特殊原因包括因天气原因、非正常工作时间前的1个小时)                      
2.承运方在履约过程中需服从托运方合理的安排,如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履约,托运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承运方须保证货物的完整、安全。在装车、运输过程中保证无破损、丢失。如在运输过程中存在丢失的现象承运方需赔偿货物价值的双倍金额(卸货后的数量与票据所标注的差额视为丢失) 。                                                               
4.承运方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承运方负责承担与托运方无关 。                                                                          5.承运方需向托运方出具承运方所提供车辆驾驶员的委托书。                          6.双方如产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托运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18586098100@163.com”: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至少具有10台挂车/后八车,自带卸粮漏斗(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6)《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0日17:00至2023年4月4日17: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自由报价阶段:2023年4月4日17:00-18: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起始价:40元/吨,报价阶梯:1元,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延长。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等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2、截止时间:同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8586098100@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以各标段成交供应商单价报价*预计运输数量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
100000 以上
0.01%
0.01%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运输服务内容,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2、发票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普通运输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吴秋丽
联系电话:18586098100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亮
联系电话:13848705271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附件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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