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4-HCGK-HD08(2024CGZXGKZB0059)-材料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综合实践课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9.9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hcgk-hd08
预算金额119.98万元
招标公司华侨大学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13559497814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592-53330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4-HCGK-HD08(2024CGZXGKZB0059)-材料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综合实践课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材料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综合实践课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 思明区莲岳路 221-1 号公交大厦 11 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 95 号工商银行 8 楼 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 上午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GK-HD08(2024CGZXGKZB0059) 项目名称:材料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综合实践课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98 万元 最高限价:¥119.98 万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 1(预算金额¥68.3 万元):外量子效率测试系统(数量:1 批);合同包 2(预算金额¥51.68 万元):实验室高压真空挤出机(数量:1 批),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由投标人提供最短交付期,但最迟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1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①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指 2023 年度)的年度财 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 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2.2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 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 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 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2.3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 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 险凭据。④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 等);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7 信用查询: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 :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 用信息。 ② 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③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档。 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 格。 (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 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 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 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02:30 至 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 221-1 号公交大厦 11 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 95 号工商银 行 8 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购买标书电话:颜小姐 0592-5333808/5333807(传真), 谢小姐 0592-6581288。招标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 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售价:人民币 5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 221-1 号(公交大厦 1 号楼)11 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侨大学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 668 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13559497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 221-1 号公交大厦 11 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 95 号工 商银行大厦 8 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5333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92-533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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