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东门垃圾中转站垂直压缩式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JAH2019-ZG-C001-1
(二)招标内容:
品名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总价(元) |
一 |
东门垃圾中转站垂直压缩式设备(国产产品) |
1 |
批 |
详见采购项目需 求 |
390000.00 |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19年12月23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5栋1#写字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缴纳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00)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在开标之前到账,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金房支行营业部;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账号:1510225509000079129),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98号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797-730601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
电话:18296790003
联系人:曾先生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