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光华路19号、19号之一、17号(不含19号一、二层商铺)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6
金额
186.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09-24402gzy201021701
预算金额186.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工1382211358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现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光华路19号、19号之一、17号(不含19号一、二层商铺)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实施邀请招标,请收到本项目邀请函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项目编号:0809-24402GZY201021701
2.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光华路19号、19号之一、17号(不含19号一、二层商铺)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3.项目资金:业主维修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最高投标限价:186.258739万元。
6.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光华路19号、19号之一、17号(不含19号一、二层商铺)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7.工期:60日历天。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若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唯一有效授权;
(2)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投标方案而被否决。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6.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投标、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1、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2〕9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注:【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①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注:【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提供电子证书的,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4、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电子邮箱。
2.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3.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2: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增城新塘镇光华路17号嘉骏豪苑物业服务中心。
3、报名资料:按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显示内容和经办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领取方式:对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发出书面邀请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3172166-818
电子邮箱:hualunyibu@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增城新塘镇光华路17号嘉骏豪苑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822113585
七、答疑和异议受理
1.投标人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将质疑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如有任何异议,投标人应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处。
联系方式如下: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3172166-818;
邮箱:hualunyi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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