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2023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2023HAJT-JC 合同段招标公告
金额
50.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7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云婷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海安市2023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2023HAJT-JC 合同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3-21 20:20:17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

海安市2023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2023HAJT-JC 合同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3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已由中国共产党海安市委员会海委(2023)2号_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对2023HAJT-JC 合同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海安市2023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包括:(1)农村四级路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2)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3)农村公路亮化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4)安防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5)建设西路建设工程(总投资约150万元);(6)栟茶河航道整治二期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7)县乡道和桥隧大中修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等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0150万元,项目分布在全市境内。

2.2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即2023HAJT-JC 合同段,合同估算价约为50.75万元。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工期:开工日期4月中旬,检测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两年。

2.3主要工作内容:

农村四级路工程;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农村公路亮化工程;安防工程;建设西路建设工程;栟茶河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县乡道和桥隧大中修工程等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服务等,工程总投资额约10150万元。

2.4工作要求:

1.试验检测工作的主要任务:接受招标人的试验检测和技术服务任务委托,接受业主(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本着严格把控海安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宗旨,加强质量安全综合管理,确保海安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可控。

2.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根据海安工程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自身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度(包括人员安排、质量监管措施等);根据工程进度,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和组织一次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受托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业主(交通主管部门)

3.每月向招标人提供质量安全监管计划,每星期或每半月向招标人提供质量安全巡查情况通报,每半年、全年出具质量安全评定报告,受托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业主(交通主管部门)。

4.积极主动参与现场工程管理,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每月)上报海安市交通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应做到所监管的项目无因自身的管理疏漏而被省市(含海安市)判定不合格。

5.加强原材料(重点钢筋、水泥、砂石、沥青)抽检,按规定频率(按施工单位自检不少于5%控制)进行质量抽检,对标准试验进行抽查复核,应确保检测报告准确、及时。

6.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监理单位,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招标人和业主(交通主管部门)。

7.加强工程验收检查,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质量检查,出具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8.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

9.合同实施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对检测工作的安排。

检测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内容、检测频率,及时、主动组织检查活动,并及时主动与被检单位联系,按时间要求做好检测活动安排。

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招标人。检测结束后及时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及初步质量评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内容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专业须覆盖公路、材料、桥梁专业或覆盖道路、桥梁隧道专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内容为准)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5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本项要求的人员投标时无须填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按以下要求进行人员配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安全员(2人),其中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为江苏交通省级安全专家,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试验检测员(4人),每人必须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4人证书应覆盖材料、公路、桥梁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类别;

辅助工人(2人),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邮政编码:226600 邮政编码:226600

电 话:0513-88855121 电 话: 13773755882

联 系 人:赵云婷 联 系 人:李益

8.其他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09:30分。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0: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183636374会议名称:海安市2023年交通工程试验检测项目2023HAJT-JC 合同段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修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3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给招标代理,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若未在20234111730分前递交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

8.4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才可以提取出来编制投标报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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