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2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25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2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2-06-13 09:45:30 浏览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2022 年 7 (至)8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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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 物业管理服务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一、采购标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2年-2024年后勤管理服务 二、采购标的:本次招标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新旧院区后勤管理服务(保洁、运送、工程、绿化养护)招标,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服务。 三、采购标的数量:服务期限贰年。 四、服务质量: (一)保洁服务:保洁工作包括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及专项清洁(不包含开荒保洁),以满足医护人员、病人对环境保洁的基本需求,而专项清洁则是为更好满足需求而做的进一步服务,同时专项清洁对内建筑的维护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中央运送服务:中标人在院内建立二十四小时的中央调度中心,对运送员工和运送工作进行科学的分工,通过对全体员工进行运送方式的分工为全院的病人、检查单、标本、文件、单据、药品等医疗物资和物品提供二十四小时的服务。 (三)工程服务: 1、高压电工:新老院区高低压配电24小时值班,包括新老院区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房、楼层电井的巡检; 2、普通电工:24小时值班,负责全院的电路、水路、灯具、水暖用具的维护维修,保障用电用水正常。做好全院相关设施的巡查及日常维护,外围路灯及部分新增改造安装任务,楼层电气开关、照明、水泵动力柜等维护维修。 3、综合维修工:负责给水泵房、污水处理的运行保养与巡检;负责各楼屋面排气风机巡检(每天一次);负责项目巡检及所有给排水管道及水龙头、阀门、水泵、潜水泵的保养与日常维修、下水管道疏通。 4、绿化养护工、负责全院绿化养护,植树、修剪、施肥、锄草、浇水、枯枝落叶清理,持有花卉园艺师证书。 5、泥水油漆工、负责地面、墙壁、天花板的简单翻新及修补;负责机房地面、管道、设备的刷漆。 所有运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出现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 2500 | 0 | 2022-07 | 无 |
2 |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 医疗卫生服务 | [C1901]医疗卫生服务 | 一、采购标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2年-2024年医疗衣物、布类洗涤服务 二、采购标的:本次招标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医疗衣物、布类洗涤服务,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合同期内所有衣物、布类的洗涤、缝补及折叠等服务。 三、采购标的数量:服务期限贰年。 四、服务质量: 1、基本要求 采购人院内所有衣物、布类的洗涤、缝补及折叠(缝补费及缝补所需的材料均含在本项目的衣物布类洗涤的投标总价中,折叠方式需满足使用科室要求)。要求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收取待洗物品,及时将洗净物品折叠好送回采购人各病区科室。 2、衣物布类洗涤要求 2.1洗涤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送洗衣物布类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洗衣服布类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1.1投标人须承诺工作服要浆洗及熨烫,需提供承诺函。 2.2缝补要求:中标人应负责对破损的衣物、布类进行缝补;洗涤过程中若出现衣物纽扣及各种带子有丢失的,中标人应免费补齐。对缝补(或更换)的所有衣物、布类需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做到每件布类返回后即能投入使用。 2.3为防止交叉感染,确保病人安全,对于烈性传染病人的医用被服床上物品和其他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特殊病种病人的医用被服物品,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先予以初步消毒,再由中标人负责特殊处理,其洗涤要求必须符合卫生监督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2.4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医院衣物布类洗涤过程的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污染。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洗涤程序及洗涤布类质量进行检测,若属于中标人洗涤过程不当或不按质量标准交货导致的交叉感染,中标人应赔偿经济损失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中标人对所有衣物、布类的洗涤原则上不得返洗。若有返洗的,返洗率不得超过当天洗涤量的0.5%。对当天送达的衣物、布类,达不到洗涤质量要求的,中标人应负责免费重洗(每件返洗仅限一次,且时间不超过5天,否则按每件次每天30元人民币进行罚款),并于次日送回,保证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2.6洗涤物品的运输工具(包括医院内至各病区收集被服的车辆和洗涤公司至医院的运输车辆)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2.7中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1人(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投标人为其项目经理缴纳社保、医保的证明材料),合同生效后进驻院内收件发件工作人员≥6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5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1人),只多不少,采购人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人员不足情况3次以上,则属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确定终止合同的时间(在未正式终止合同、未确定新的中标人前,中标人应尽的服务义务仍必须履行,以保证采购人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否则因此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8洗涤工作不分节假日,严格按照医院院感要求,及时收污送洁,送洗衣物布类必须做到分类、浸泡、消毒、洗涤、熨烫、缝补、折叠、打包、分类运输等流程 。 2.9中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洗涤的衣物布类。根据医院的要求,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应及时整改到位。如遇特殊情况,响应时限为30分钟。 3、洗涤质量标准: 3.1严格按照洗涤工艺流程完成洗涤工作: ① 收集(封闭式专车); ② 分检(严格按规定分检、分类洗涤); ③ 蒸煮(为防交叉感染,采用按分类分池消毒)。 ④ 洗涤(严格按照洗涤规范流程)。 ⑤脱水(由脱水机处理)。 ⑥烘干(由烘干机处理)。 ⑦熨平(由机器熨平和手工熨平)。 ⑧折叠。 ⑨对破损的衣物要缝补完整(包括破损、系带、扣子等)。 ⑩分类包装(专用袋,封闭包装),运回(专车,封闭)。 3.2洗涤材料:严格按照洗涤行业要求使用合格的洗涤材料,婴儿衣、婴儿被、新生儿床单等需用专用洗涤剂。 3.3洗涤、消毒质量标准:①化学消毒;②物理(热源)消毒。 3.4经消毒洗涤后的衣物达到洁净、平整、无损、无菌、干燥、无异味的要求,并能马上投入使用。 3.5中标人必须派人员到规定地点负责进行衣物布类清点、收集、运送,并及时处理每日存在的问题。 3.6为了保证洗涤质量,中标人每月须派人员到院方各科室进行洗涤质量跟踪调查。以质量跟踪单(中标人自行提供,格式经采购人同意)每月每科室一单,对存在问题须及时解决。 3.7若因中标人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交付洗涤衣物,严重影响采购人临床使用,特别是手术室等重要部门的布类使用,则采购人将按每天赔偿5000元人民币进行处罚。 3.8中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若在采购人院区内发现工人偷窃布类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由中标人照价赔偿。 3.9中标人有义务随时接受采购人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如违反以上情况,采购人可提出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 | 300 | 0 | 2022-07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发布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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