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和研究生宿舍家具货物类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16
泉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 : 江西天宇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500]FJJX[GK]2021003 的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和研究生宿舍家具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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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单人床 | 天寓 | 300(张) | 760 | 2280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环保 |
1-2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单人桌柜 | 天寓 | 300(套) | 1060 | 3180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环保 |
1-3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公寓椅 | 天寓 | 960(张) | 65 | 624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环保 |
1-4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青年教师公寓旧家具拆卸、安装、搬运 | 天寓 | 1(项) | 26000 | 260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无 |
1-5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学生公寓家具拆卸、安装、搬运 | 天寓 | 1(项) | 82000 | 820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无 |
1-6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双人组合床改造 | 天寓 | 182(张) | 155 | 2821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无 |
1-7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两人钢架床 | 天寓 | 30(张) | 760 | 228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环保 |
1-8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双人组合桌柜 | 天寓 | 80(套) | 960 | 768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环保 |
1-9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三人钢架床 | 天寓 | 90(张) | 1380 | 1242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环保 |
1-10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三人组合桌柜 | 天寓 | 190(套) | 980 | 18620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环保 |
1-11 |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 蚊帐架 | 天寓 | 138(个) | 45 | 6210 | 国内 | 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无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壹拾陆万零捌佰贰拾元整(¥116082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自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天完成安装及调试,预期于2021年8月20日前安装完毕。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 ;
4.3 交付条件: 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附件。 5.2符合货物提交的质量保证,具体如下: 5.2.1文本资料:1)、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2)、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文壹套(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安装维修手册、操作手册、常用易消耗品单价等)。 5.2.2货物质量:乙方保证本次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标准的要求。 5.3培训:乙方应结合本次采购的货物,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安装现场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培训。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以及采购文件的规定。 6.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步: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设备、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甲方在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第二步: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第三步:安装调试验收。乙方根据采购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后,由甲方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最终验收)。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凡未达到质量要求,作退货处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中标产品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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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在所有货物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100%货款。中标人、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人收款帐号应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帐户。 |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约3%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即(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捌佰贰拾肆元陆角整(小写)¥34824.6。该保证金在乙方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48个月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
9 、合同有效期
9.1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
10 、违约责任
10.1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除了应向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 10.2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10.3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3.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不可抗力除外),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或提供服务)期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3‰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交货(或提供服务)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或提供服务)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或提供服务)(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或提供服务),不可抗力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或提供服务)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4乙方如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4.1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10.4.2最终验收不合格; 10.4.3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10.4.4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10.5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货物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10.6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甲方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乙方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因产品及服务质量、或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必须提供保修、包换、包退等服务。 14.2本次采购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48个月,在免费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乙方在接到用户设备故障电话通知起,由于故障而无法工作超过3天,质保期自动延长相应天数(延长天数从故障电话通知之日开始计算)。 14.3免费保修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检修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货物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恢复正常使用。72小时内如故障无法排除,乙方应负责使用替代货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对货物故障需要更换的配件将以成本价提供。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 泉州师范学院 | 乙方: | 江西天宇工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 住所: |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黄家山工业园区 |
单位负责人: | 屈广清 | 单位负责人: | 危方亮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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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朱泉林
|
联系方法: | 059522919532 | 联系方法: | 13879401775 |
开户银行: | 泉州市建行丰泽支行 | 开户银行: | 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路东支行 |
账号: | 35001656007059000262 | 账号: | 186249225000012125 |
签订地点: 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 签订日期: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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