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兴县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0#柴油)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
13
天
场平及边坡治理
柴油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zb-zbt2024-0465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志豪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若宪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7
公告正文
长兴县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0#柴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T2024-046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兴县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0#柴油)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兴县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0#柴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兴县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0#柴油))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扫描成PDF后发送到邮箱lngczbyxgs@126.com(邮件 主题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招标代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发 送付款信息,在收到招标文件款项后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见公告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网络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0#柴油)招标人为中 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长兴县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0#柴油)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日名称:长兴县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场平及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0#柴 油) 2.2招标编号:LNZB-ZBT2024-0465 2.2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 2.3交货地点:长兴县和平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结束止,供油期预计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期限以甲 方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柴油(0#),计划采购约800吨(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柴油); 3.3投标人须提供1项近3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前)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类 似项目经验和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 容和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一投标截止期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一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3.6投标入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一投标截止期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 证明材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关联单位说明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以及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无关联单 位的声明中承诺无上述情况); 3.8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 (http://cg.ccteg.cn/member/sysreg/register.htm?isAudit=l&no_sitemesh)供应商注 册,并将注册成功(或证明已完成注册)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必要证明材料; (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备注: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扫描成PDF后发送到邮箱lngczbyxgs@126.com (邮件主题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招标代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发送付款信 息,在收到招标文件款项后发放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需要邮寄纸质招标文件的,在邮箱中提供准确 的邮寄信息)。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024年11月27日7: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请以邮寄或现场送 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12室此时间以后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的,请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主楼244会议室。 5.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及方式:网络开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开标会,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人网络出席开标会议
6.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人:张志豪 电 话:024=24158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李若宪、房忠达 电 话: 024-82612028/7/2 电子邮件: lngczbyx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7?W(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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