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取证便携一体化协同作战设备项目竞谈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40162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阚警官0513-85021309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安国189122990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取证便携一体化协同作战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南通市公安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9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20240162
2、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取证便携一体化协同作战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5万元
5、最高报价:4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采购电子物证取证便携一体化协同作战设备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及采购清单。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等。产品质量的保质期(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软件升级、硬件维护等)为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采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竞谈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谈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9时(北京时间);
2、方式:可在南通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地点:南通市公安局群众接待室(2)(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安局群众接待室(2)(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竞谈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竞谈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执行。
2、项目竞谈活动模式:现场竞谈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安局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
联系人:阚警官、宋警官
联系方式:0513-85021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01室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18912299056
邮 箱:812298892@qq.com
招标文件1---便携一体化协同作战设备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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