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贵港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贵港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分标:
根据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优化贵港市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人人都是营商分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蓬勃发展。贵港广播电视台作为贵港唯一对外宣传的官方广播电视媒体,是宣传贯彻落实贵港市政府工作部署的最权威机构,该项目是贵港推进媒体融合发展重点打造的一个项目,也是贵港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关键一环。因此该项目与贵港广播电视台合作能及时、准确、权威对贵港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进行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分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府新闻发布及时、公开、透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例行新闻发布相关规程,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贵港日报社全资子公司,该项目与贵港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分标:贵港市广播电视台;2分标: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1分标:贵港市民主路198号;2分标: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贵港日报社办公楼一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17日 至 2020年08月2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剑芸 0775-459803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2号
联系电话:0775-4555290,0775-456464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西江农场开发区A-06港宁小学东侧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诗娜 0775436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