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4 17:00信息来源:
一、项目编号:CG-SS-2022-030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精怡科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03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47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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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数字式消解器 品牌:哈希 型号:DRB200 数量:1台 单价:18500.00元 |
名称:COD快速测定仪 品牌:哈希 型号:DR3900 数量:1台 单价:58000.00元 |
名称:全自动多参数流动注射分析仪 品牌:吉天 型号:iFIAE 数量:1台 单价:2387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欧洪流、刘振新、王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7198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
联系方式:石先生 1521292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 133355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 15212927566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评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