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1229.9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9.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杰0878-61040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兴丽0871-651905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新建1号防洪调蓄灌溉水闸(振兴坝下游3+600m)水闸净宽度50m,闸高2.5m,调蓄水量5.21万m?。2.新建2号防洪调蓄灌溉水闸(振兴坝下游5+575m),水闸净宽度40m,闸高2.5m,调蓄水量 12.23 万m?。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8-16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元谋县水务工程建设站0878-6104048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月 16 日 00:00 时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 23:59 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 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元谋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经办人: 张杰
办公电话: 0878-610401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兴丽
办公电话: 0871-65190570 移动电话: 135771314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400358001001
标段名称: 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2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0 08:30
开标地点: 元谋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29.9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编制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勘察设计成果,成果满足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要求。完成实施方案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以及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 (2)采购、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等采购及管理,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在龙川江城区段新建2道防洪调蓄灌溉闸,抬高龙川江元谋县城区段河道枯期水位,形成较宽深的河面,增加河道人工调蓄、灌溉和景观水量,与凤凰湖水系联通,满足县城部分城市绿化和沿河灌溉用水,形成一个良好的水生态系统和两岸“水清、岸绿、景美”的人文景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部分的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其他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机构盖章或社保网截图); 注: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勘察设计类似业绩是指: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完工或在建)的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或实施方案)或技施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施工类似项目是指: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完工或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为单独的勘察设计或施工业绩,也可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但应满足上述勘察设计或施工业绩的要求; (2)业绩应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不能体现上述类似业绩特征(合同签订时间、类型特征)的,还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其他: 3.1.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其他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机构盖章或社保网截图); 注: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以后的审计报告和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4信誉要求 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时间点的网站截图;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部分的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10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终).pdf2024-08-15 16:58:5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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