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恭城瑶族自治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14.4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363001001
预算金额714.4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14.41万元
中标联系人曾轩
公告正文

恭城瑶族自治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恭城瑶族自治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363001001

招标人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涉及县城内的水泥厂小区宿舍、自来水公司宿舍2个老旧小区,改造户数759户,楼栋数28 栋,住宅建筑面积约27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路面改造,雨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改造,屋面防水改造,外墙面铲除、外墙面抹灰及刷涂料,内墙面抹灰及刷涂料、楼梯扶手刷漆,小区内安装太阳能路灯、新建绿化、安装健身器材等内容。

开标时间

20249月24日

开标地点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49月26

公示截止时间

20249月30

预中标人

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7144194.33

工期

123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曾轩(注册编号:245151654893;身份证号:452424********15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海玲(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10288

身份证号:450421********458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 分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6808053.02

工期

123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石雷(注册编号:245060804944;身份证号:452802********841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国燕(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6508

身份证号:450722********514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 分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7155627.98

工期

123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秦建安(注册编号:245202106402;身份证号:450321********20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汪彬(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7764

身份证号:130627********183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 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821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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