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机场集团数据治理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机场集团数据治理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咨询和体系建设、数据中台的实施和部署、应用场景建设三部分。其中,咨询和体系建设包括数据治理体系、数据资产运营体系和数据治理组织体系三部分;数据中台部分包括大数据计算存储平台、数据治理及研发平台、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和数据资产管理平台的实施和部署;应用场景建设十个业务域,主要包含航班流、旅客流、货物流、行李流、交通流、能源等生产业务域,经营管理分析、项目全周期、业财融合、市场分析等经营管理业务域,其中生产业务共计六个域做到指标层,开放给两场等下属单位自行开展数据应用和服务工作,经营管理共计四个域实现应用场景落地(实施过程中,业务域可根据需求微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实施商(如投标人非实施商,投标人须获得实施商的唯一授权)须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实施过大型机场(2019年年度旅客吞吐量大于2000万人次)数据中台(即:大数据平台)项目或数据治理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本项目中,投标人、实施商和制造商定义如下。制造商:数据治理和开发平台作为上海机场集团数据治理项目的核心产品组件,数据治理和开发平台产品原厂商为本项目制造商。实施商:负责数据治理咨询、产品部署、数据治理和场景建设等主要实施工作。如投标人同时为本项目制造商或实施商时,不可以制造商或实施商身份授权其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非制造商或实施商,投标人须获得制造商或实施商的唯一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当制造商和实施商为同一家公司时,仅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4日起至2024年2月8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首次使用该网站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一次性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应当从网站指定位置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内容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2楼1203会议室递交纸质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虹桥机场 迎宾二路200号 |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邮编:201207 | 邮编:200040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人:鲍琦、王晋 |
电话:021-22343668 | 电话:86-21-32173632、3217366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baoqi@shabidding.com |
附:
相关格式:
保密承诺书
致: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有意参加上海机场集团数据治理一期项目(项目编号:2306024016,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委托在下签字的代理人 (姓名)向贵司了解相关信息和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司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司和招标人已在媒体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180个月。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本公司购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机构)组织实施的上海机场集团数据治理一期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306024016)。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招标机构或招标人事先收到了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开始至购买招标文件完成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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