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景德镇市本级]滨江新城片区项目-景德镇国控博能滨江新城国博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4878.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景德镇市本级]滨江新城片区项目-景德镇国控博能滨江新城国博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10-18]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景德镇市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滨江新城片区项目-景德镇国控博能滨江新城国博府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址 | 景德镇市昌江区枫树山路白鹭实验学校东侧 | ||||
建筑面积 | 172542.26 ㎡ | 结构/层数 | 框架/0层 | ||
招标范围 |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总体概念性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所有配套工程方案设计、所有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建筑、结构、室内装饰装修(含样板房,售楼部装修,及展示区设计)、给排水、暖通(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强电、人防、消防、弱电、智能化(地下车库停车道闸、地下车库钢结构等)、绿化(含地下室顶板排水设计及海绵城市设计)、景观、道路、照明、通信、有线电视、幕墙、门窗、基坑支护及降水、标识标牌(地下室车位线、车档、护角、减速带、人防标识、栋号牌、单元牌、户号牌、信报箱及园区内所有标识标牌及小品等)等各专项设计内容,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设计】达到绿色建筑(一星标准),含燃气、国网电力(电表前的所有管道、电缆、电器设备)、自来水室外管网、排水管网、数字电视、三网合一及信号覆盖等的对接专项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 2、采购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石方、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暖通(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通信、有线电视、电气、弱电、智能化系统、停车系统、电梯及五方通话、消防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标识标牌系统(含园区内所有小品)、人防、配套附属市政及景观绿化(含土方二次回填及顶板排水系统、围墙、岗亭等所有施工)、照明、发电机及配套设施、机电抗震设施、电梯、所有第三方检测费等施工图中涉及的所有内容。项目招标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人防设备、电梯、暖通设备等,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入户(含“一户一表”施工安装及开户费),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4487824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赵彪 | 注册编号 | 沪1312009201000956;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4487824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杨卫锋 | 注册编号 | 沪131050804012;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4487824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周宇 | 注册编号 | 浙133192001268;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中交博雅春风小区住宅项目第三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9-22-06地块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镜湖新区大庆寺安置小区工程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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