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融媒体内容策划与制作”赛项备赛及专业教学软件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39.7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7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黎光023-656260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对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融媒体内容策划与制作”赛项备赛及专业教学软件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97,800.00 元)
(专业领域:
“融媒体内容策划与制作”赛项备赛及专业教学软件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97,8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行业应用软件
需求描述
“融媒体内容策划与制作”赛项备赛及专业教学软件
¥397,800.00 1(项)
¥397,8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7-25 09: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要求及模板填写、打印、签字、盖章、扫描,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以PDF文档上传。不准单页上传。上传PDF文档中的图片不清晰、不完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付地点: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供应商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6.设备到货并经供应商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设备校准或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7.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8.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供应商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货物运输、安装、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的内容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号)。
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账号:50001056800052500187
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及免费维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和其它违约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盖章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二)付款时间: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仪器设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三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1.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维修服务。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2.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货物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4.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5.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供应商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
6.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须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联系人:
黎光
联系电话:
023-6562606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36378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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