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采购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采购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的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根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检发民字【2018】36号文,关于配备使用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技术装备建设,增强案件线索排查和证据收集能力,要求配备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并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取证和现场勘查应用。
一、 采购人名称:李博文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2018101527240993
三、 采购项目名称: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
四、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20181012 | 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 | 1 | 16800 | 套 | 1、手提拉杆工具箱(勘查箱)2、执法记录仪3、激光测距仪 4、空气检测仪、5、土质检测仪等 | 配置详见清单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勘查箱由省检察院统一定点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创美华彩中心4幢9层920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同意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李博文
联系人:李博文
联系电话:0576-88831066
传真:
地址:椒江区云西路239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椒江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徐锦岳
监管部门电话:057688831032
传真:
地址:椒江区云西路239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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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箱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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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箱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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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箱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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