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台县小额项目丁香镇林茶村集体经济扶强扶优项目【小额项目】
金额
50.1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22022138-1
预算金额50.1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晨18856213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30
公告正文

石台县小额项目丁香镇林茶村集体经济扶强扶优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台县丁香镇人民政府。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受其委托,决定对该工程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和《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交易暂行办法》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台县小额项目丁香镇林茶村集体经济扶强扶优项目

2、项目编号:CZS22022138-1

3、招标控制价:伍拾万零壹仟玖佰柒拾伍元叁角壹分(501975.31元)

4、发包价格:肆拾柒万壹仟捌佰伍拾陆元柒角玖分(471856.79元)

5、工程建设地点:石台县丁香镇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7、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是混凝土拦水坝、毛石砌筑鱼池、给水管道、排水管道、闸阀井、沉淀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8、库类别:石台县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小额备选库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石台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投标人备选库已核准入库的成员单位,且在有效限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

(3)在投标企业注册且且在开工时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诺,如在开工时因为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造成投诉或重新交易,清除出库)。

三、投标须知

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 9 月 29 日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3、交易文件工本费:0元。

4、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

6、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仅中标人须按招标人(代理机构)要求在中标后提供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完全了解交易文件需求后填写投标承诺书并签章确认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承诺书的投标人视为能够完全响应交易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投标企业应保证承诺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因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在开标前放弃本次投标须撤回投标承诺书,因未及时撤回投标承诺书中标后放弃中标将按相关规定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处罚。

7、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石台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市外来石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请所有进场交易人员自觉配合中心的疫情防控管理;到达现场的所有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有效健康码、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

1、核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如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由招标人代表实施电脑摇号抽签。

3、抽签规则:随机抽出1名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抽中的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承诺书或承诺书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或未签章的视为此次抽取无效,重新抽取。

4、招标人应当确定上述审查通过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抽取,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处罚。

五、中标人须办理事项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3日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

2、招标代理费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3、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3日内,自行前往品茗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

4、签订合同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同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

5、办理工伤保险

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须前往我县人社局为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3、投标人登录后,须从系统中下载本项目的相关附件(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等),否则没有参与系统随机抽取的资格。

七、其他

1、本工程的发包价格即作为中标合同价。

2、请投标人对照本项目所附《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自行核算,若有问题请在开标前2日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后不接受因投标人核算不准确而提出的任何质疑和投诉。

3、本项目所附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既定签约的合同工程量,合同内工程量结算按照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据实结算;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按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其它规定予以组价,并按中标合同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4、工程款支付方式:按石台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及建质 [2017]138号文件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清除出相关专业库类别,并按《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交易暂行办法》、《石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之规定予以处理。

6、参加开标现场的须为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交易公告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j.chizhou.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公开发布。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台县丁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 系 人:汪晨

联系电话:18956620786 联系电话:18856213933

十、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本项目接受以下投标保证金形式中的任一形式:①通过基本账户现金转账;②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③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兑支票;④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⑤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如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行为。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在线支付。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且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元)。

账户信息

汇入行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台支行

汇入行账户:1316099038000020284

汇入户名: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中标通知书领取电话:18856213933

退付保证金电话:0566-3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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