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473.8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6007jh620821017
预算金额479万元
招标公司泾川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禄冠兰18893704401
中标公司内特斯医疗丹麦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甘肃汇瑞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73.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016007JH620821017
二、项目名称
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汇瑞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西路13号写字楼1号楼5F |
473.8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甘肃汇瑞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仇志强,徐香玖,杨青平,田永平,刘银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5.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22号
联系方式:0933-332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写字楼2615室
联系方式:18893704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禄冠兰
电 话:18893704401
附件下载 | |||
附件——分项报价表.pdf附件——分项报价表.pdf 063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定稿).pdf063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定稿).pdf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多导睡眠检测系统 | 倍德康迪 | grael | 澳大利亚 Compumedics (康迪)公司 | 1 套 | 418000 | 418000 |
2 | 视野分析仪 | 康华瑞明 | ABS-T00 | 重庆康华瑞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台 | 216000 | 216000 |
3 | 裂隙灯 | 康华瑞明 | SLM-8E | 重庆康华瑞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台 | 170000 | 170000 |
4 | 眼科光学测定仪 | 莫廷 | ColomboIOL | 深圳莫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 台 | 270700 | 270700 |
5 | 眼底照相机 (自动免散瞳) | NIDEK | AFC-330 | 日本尼德克株式会社 | 1 台 | 360000 | 360000 |
6 | 角膜内皮细胞计数仪 | NIDEK | CEM-530 | 日本尼德克株式会社 | 1 台 | 330000 | 330000 |
7 | 麻醉车 | 山东光华 | B0109-ABS | 山东光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5 辆 | 3100 | 15500 |
8 | 手术托盘架 | 山东光华 | B22 | 山东光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5 台 | 1000 | 5000 |
9 | 双层治疗车 | 山东光华 | B0112-ABS | 山东光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3 辆 | 3000 | 9000 |
10 | 截石位托腿架 | 山东光华 | 光华 | 山东光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1 套 | 35000 | 35000 |
11 | 手术器械台 | 四川佳音 | JYTC-024 | 四川佳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10 张 | 3000 | 30000 |
12 | 快速高压灭菌锅 | 山东博科 | BKQ-B100II | 山东博科消毒设备有限公司 | 1 台 | 56000 | 56000 |
13 | 手术标本储存柜 | 山东博科 | BYC-160 | 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 1 台 | 23000 | 23000 |
14 | 自体血回输机(包含 输血输液加温仪 2 套) | 北京京精 | 3000P | 北京京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1 套 | 235000 | 235000 |
15 | 锐扶刀 | RF4 锐扶 | BBT-RF-F | 武汉半边天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 套 | 587000 | 587000 |
16 |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脑干) | 耳酷灵 AccuScreen | Type1077 | 内特斯医疗丹麦有限公司 | 1 套 | 235000 | 235000 |
17 | 新生儿转运暖箱 | 宁波戴维 | TI-2000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2 台 | 165000 | 330000 |
18 | T 组合复苏器 | 宁波戴维 | NEO-I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1 套 | 55000 | 55000 |
19 | 婴儿辐射保暖台 | 宁波戴维 | HKN-93B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4 台 | 35000 | 140000 |
20 | 蓝光治疗仪 | 宁波戴维 | XHZ-90S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2 台 | 32000 | 64000 |
21 | 红外/红光治疗仪 | 迈能 | MPET800 | 北京蓝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1 台 | 145000 | 145000 |
22 | 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 位仪 | 海神 | NDI-097 | 上海海神医疗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 1 台 | 225000 | 225000 |
23 | 骨密度测量仪 | 康荣信 | UBS-3000pl us | 陕西康荣信智慧医学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 | 1 台 | 110000 | 110000 |
24 | 脊髓神经功能监护仪 | 日本光电 | MEE-2000 | 日本光电工业株式会社 | 1 台 | 674000 | 674000 |
/ | 税费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 | 运输费(含保险)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 | 安装调试、培训费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 | 其他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肆佰柒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4738200.00) |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
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16007JH620821017
采购人:泾川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询问、质疑
八、政府采购政策
九、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技术要求
第四章合同文本
第五章附件
第六章评标办法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
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zjg202205008)
泾川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
易网(www.gsebidding.com)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06-23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16007JH620821017
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医院2021-2022年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
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479.00万元
最高限价:479.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多导睡眠检测系统 | 1 套 | 进口产品已论证 |
2 | 视野分析仪 | 1 台 | / |
3 | 裂隙灯 | 1 台 | / |
4 | 眼科光学测定仪 | 1 台 | / |
5 | 眼底照相机(自动免散瞳) | 1 台 | 进口产品已论证 |
6 | 角膜内皮细胞计数仪 | 1 台 | 进口产品已论证 |
7 | 麻醉车 | 5 辆 | / |
8 | 手术托盘架 | 5 台 | / |
9 | 双层治疗车 | 3 辆 | / |
10 | 截石位托腿架 | 1 套 | / |
11 | 手术器械台 | 10 张 | / |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2 | 快速高压灭菌锅 | 1 台 | / |
13 | 手术标本储存柜 | 1 台 | / |
14 | 自体血回输机(包含输血 输液加温仪 2 套) | 1 套 | / |
15 | 锐扶刀 | 1 套 | / |
16 |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脑干) | 1 套 | 进口产品已论证 |
17 | 新生儿转运暖箱 | 2 台 | / |
18 | T 组合复苏器 | 1 套 | / |
19 | 婴儿辐射保暖台 | 4 台 | / |
20 | 蓝光治疗仪 | 2 台 | / |
21 | 红外/红光治疗仪 | 1 台 | / |
22 | 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 1 台 | / |
23 | 骨密度测量仪 | 1 台 | / |
24 | 脊髓神经功能监护仪 | 1 台 | 进口产品已论证 |
核心产品:多导睡眠检测系统、眼底照相机(自动免散瞳)、角膜
内皮细胞计数仪、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脑干)、脊髓神经功能监护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
的材料;
2)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记录或失信执行记录;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
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5-31至2022-06-07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
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sebidding.com)
方式:在线免费获得,供应商须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等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
自行承担。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6-2309:30
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七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12号西脉大厦四层报业大厦斜对
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
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发布。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
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的供应商需依照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窗口“CA锁
办理指南”的相关程序先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
并办理获取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登记
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
系统生成的“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甘肃海联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31-8230753-8001、8007联系人:王
艺颖、田耀华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
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①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ebidding.com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西新区滨河路45号
联系方式:0933-332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写字楼2615
室
联系方式:18893704401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禄冠兰
电话:18893704401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投标资料表”中所述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投标资料表”中所述资金,计划
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1a.采购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b.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
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2合格的供应商
a.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供
应商的合格来源国”),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投标。
b.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或下载)了招标文件。
c.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
和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
任何关联。
d.只有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e.符合本章第九节“投标资料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规定的其它资格要
求的供应商。
f.“投标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
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
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
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
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
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
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
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
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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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
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
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
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
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
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
购活动。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
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
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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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
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
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
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
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
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
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
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
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
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
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
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
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
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
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
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
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
定具体实施办法。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
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
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
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
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金额 | 合同链接 |
(填写集中采 购目录以内或 者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采购 项目) | (填写“采购项 目整体预留”、 “设置专门采购 包”、“要求以 联合体形式参 加”或者“要求 合同分包”,除 “采购项目全部 预留”外,还应 当填写预留给中 小企业的比例)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 同 在中国 政府 采购 网公开的网 址,合同中应 当包含有关联 合体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 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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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
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
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
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
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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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
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
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
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
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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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
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
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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