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虹桥机场安保用房空防、交警考试培训教室配套会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3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虹桥机场安保用房空防、交警考试培训教室配套会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虹桥机场安保用房空防、交警考试培训教室配套会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4-4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拟选一家供应商,为虹桥机场安保用房空防、交警考试培训教室采购配套会议设备一批。
2.2项目最高限价:
序号名称数量最高限价(总价、含税)
1显示大屏237万元
2主扩音箱22万元
3辅助12寸音箱22万元
4吸顶音箱81.6万元
5双通道功率放大器21.96万元
6八通道功率放大器10.98万元
7调音台10.45万元
8数字音频处理器10.95万元
9无线话筒31.05万元
10天线分配放大器10.48万元
11时序电源20.3万元
12手拉手话筒主机11.9万元
13手拉手话筒118.25万元
14模块化数字混合矩阵19.75万元
15高清摄像机10.95万元
16控制键盘10.65万元
17高清会议终端29.6万元
18会控主机10.7万元
19交换机10.55万元
20机柜20.6万元
21操作台10.5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以上各项对应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2.3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运输、到货、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显示大屏,话筒主机及其话筒,模块化数字混合矩阵,高清会议终端)的授权函。
(4)投标人对于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显示大屏,话筒主机及其话筒,模块化数字混合矩阵,高清会议终端)提供原厂的售后服务声明。
(5)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虹桥机场安保用房空防、交警考试培训教室配套会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4-4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拟选一家供应商,为虹桥机场安保用房空防、交警考试培训教室采购配套会议设备一批。
2.2项目最高限价:
序号名称数量最高限价(总价、含税)
1显示大屏237万元
2主扩音箱22万元
3辅助12寸音箱22万元
4吸顶音箱81.6万元
5双通道功率放大器21.96万元
6八通道功率放大器10.98万元
7调音台10.45万元
8数字音频处理器10.95万元
9无线话筒31.05万元
10天线分配放大器10.48万元
11时序电源20.3万元
12手拉手话筒主机11.9万元
13手拉手话筒118.25万元
14模块化数字混合矩阵19.75万元
15高清摄像机10.95万元
16控制键盘10.65万元
17高清会议终端29.6万元
18会控主机10.7万元
19交换机10.55万元
20机柜20.6万元
21操作台10.5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以上各项对应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2.3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运输、到货、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显示大屏,话筒主机及其话筒,模块化数字混合矩阵,高清会议终端)的授权函。
(4)投标人对于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显示大屏,话筒主机及其话筒,模块化数字混合矩阵,高清会议终端)提供原厂的售后服务声明。
(5)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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