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预算金额68594.0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莹0551-66223911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项目法人: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地址: 肥东县撮镇镇瑶岗路与皇甫山路交口东南角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立项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2022-11-21 10:32:09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社会[2021]133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GZ0262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瑶岗路与皇甫山路交口东南角
2.6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20亩,本项目包括总建筑面积为112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03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1686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68594.01万元
2.8 计划工期:11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瑶岗路与皇甫山路交口东南角,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1及3.6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8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2日00:00至2022年12月12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286147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3550233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6423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9分5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1-21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1-21
    0天0小时9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4

2022BFFGZ02626

各投标人:

按相关部门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招标文件原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4.4(5)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4.4(6)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4.4(7)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4.4(9)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3.6 评标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招标文件原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3.6.1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拟推荐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进行信用查询(信用查询要求如下),并将信用查询结果作为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依据,如查询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信用查询要求: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定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定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0551-66223831

2022年12月9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分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2-09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2-09
    0天0小时2分

附件:
12.9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4.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FGZ0262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新点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上传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信用评价、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投标人资质,这些资料已在商务文件中上传,BIM演示视频现场递交,请问此处是否需要重复上传?

答:已在商务文件中上传的无须重复上传,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4条 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招标人推荐品牌18、19、86 钢制医用门、钢制行政办公区门、钢制防火门类,

经市场了解,卡门、迪瑞品牌均为意大利高端门业品牌,且主要业务为装甲铜门制造,无医用钢质门制造业务,在国内产品业务仅依靠代理商进口并无建立生产基地,市场价格远高于普通医用钢质门数倍,造成推荐品牌中实用性及品牌定位严重不匹配,有一定品牌倾向性,请问品牌是否予以调整为同质量同等级的霍曼 、马斯德克、诺沃芬 三家一线钢质门品牌?

答:投标人提出的18、19、89项内容未在本项目发布的推荐品牌表中体现。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推荐品牌表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已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3.本项目报价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18ZHTB格式,但相关资料暂未下发18ZHZB文件;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暂未下发。请招标人明确是否下发相关文件。

答:本项目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文件已于11月25日重新发布,请自行下载查看。

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4 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中,视频时长限制在10分钟以内”与“详细评审标准中2.2.1(7)其他技术因素——bim演示中,BIM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以上,不超过 15 分钟”,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答: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4条 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BIM演示的评审标准及时长详见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BIM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上,不超过15分钟。

5.“详细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投标人合理编制投标的技术文件部分,建议篇幅在500页以内”,请问500页篇幅是否仅针对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包含附表附图页数在内?

答:投标人可不受限于500页。

6.合肥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缺少非人防地库的图纸,请提供非人防地库的图纸。

答:含在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图纸内。

7.P70页2.2.1(1)评标委员会根据: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鲁班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等类似奖项)进行综合评价。请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8.问:电子版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正文内容有“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信用评价、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投标人资质以及BIM演示”的对应位置,这几项内容是否可以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的对应位置以及现场提交的BIM演示文件中,不需要在技术标中反复提供资料 ?

答:详见本补疑第1条回复。

9.图纸结构说明结构垫层混凝土为C15,设计说明中垫层采用C20混凝土,请确认哪个为准?

答: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做法。

10.门诊医技楼西侧露台设计有绿化,结构标高9.6m,降板0.25,考虑到防水及保护层等,不满足绿化覆土要求,且再暴雨天气宜向室内返水,建议加大降板高度或者变更为不锈钢花池。

答:变更为不锈钢花池,所需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清单工程量不予调整。

11.招标文件中p44无技术负责人要求,P287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及简历?

答:项目技术总工(即技术负责人)投标时可不提供具体人员信息,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到位。

1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2.2.1(3)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中“自 2021 年 1 日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

我单位获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21年度安徽省建筑业50强企业”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度安徽省建筑业10强县(市)10强区 50强企业名单的通知

答:认可,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3.该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第1.13条关于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根据《招标法》,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对该部分内容准确性负责,“若工程量清单存在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且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修正并重新发布的,其工程变更程序按照该项目的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且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子目均予以调整,其中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规定执行,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 的子目按照中标(成交) 单价执行;”建议招标文件内增加此条款且按此执行。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4.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内容

砌体m3

钢筋t

混凝土m3

模板m2

外墙保温m2

1

地下室工程

清单工程量

2563.68

6852.29

80877.76

93440.97

我方核实工程量

2730.50

7215.75

85200.31

99180.40

2

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

清单工程量

6558.05

4368.93

22173.95

135404.80

20777.81

我方核实工程量

7025.25

4605.05

23400.50

144540.0

22000.0

3

综合管理楼

清单工程量

569.22

466.14

2267.85

13732.99

2884.42

我方核实工程量

600.36

495.10

2395.85

14650.06

3090.50

4

普通感染楼

清单工程量

649.43

420.40

2517.62

14927.95

2331.49

我方核实工程量

685.64

446.55

2675.10

15990.50

2500.60

5

发热门诊楼

清单工程量

675.37

355.22

2284.69

17708.08

1096.09

我方核实工程量

715.08

378.42

2435.30

18850.60

1180.08

答: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

15.由于本项目工期较长,建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增加以下材料调整:预拌混凝土C35 P6(泵送)、预拌混凝土C30 P6(泵送)、热轧带肋钢筋HRB400φ8mm、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φ10mm、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φ12mm、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φ22mm。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配备即可?

答:项目技术总工(即技术负责人)投标时可不提供具体人员信息,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到位。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此处是否有误,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8.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满足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单个合同中包含金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予以认可。如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9.请问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部分是否可以写成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招标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答:可以。

20.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上传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信用评价、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投标人资质,BIM演示,请问此部分是否可以不上传,在其他内容说明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

答:详见本补疑第1条回复。

21.请问“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中5.(5)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而投标制作软件中为“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两处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部分内容为准。

答:两种表述均可。

22.请问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招标文件,是否可以除联合体协议必须有各方盖章(可以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其余落款及盖章处可以仅由牵头人盖章,联合体成员各方其他资料可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答: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招标文件约定须双方盖章的资料外,投标文件其余落款及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后扫描上传即可。

23.综合楼清单第340项电梯不锈钢包门框控制价综合单价425元/平方米,按招标文件装修标准要求,市场询价为520元/平方米,价格明显过低(管理楼、感染楼、门诊楼相关金属门套价格均远低于市场价)。请复核。

答:经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24.管理楼清单第167项中空钢化玻璃5Low-E+12Ar+5+12A+5幕墙控制价综合单价979元/平方米,按招标文件装修标准要求,市场询价为1260元/平方米,价格明显过低(感染楼、综合楼相关幕墙价格均远低于市场价)。请复核。

答:经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25.综合楼清单第160项3mmA级防火铝复合保温一体板幕墙控制价综合单价557元/平方米,按招标文件装修标准要求,市场询价为700元/平方米,价格明显过低(感染楼、管理楼相关金属板墙面价格均远低于市场价)。请复核。

答:经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26.综合楼清单第161项2.5mm厚氟碳喷涂铝单板墙面控制价综合单价529元/平方米,按招标文件装修标准要求,市场询价为680元/平方米,价格明显过低(感染楼、管理楼相关金属板墙面价格均远低于市场价)。请复核。

答:经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27.根据招标文件第10.11条《须确保获得安徽省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奖项,“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争创“鲁班奖”争创“AAA 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及合建质安〔2021〕49号文第2条《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新开工的项目(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凡申报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奖项的,落地式和悬挑式外脚手架必须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相关要求,脚手架需采用镀锌盘扣架施工,市场价格为110元/平方米,清单按照钢管扣件脚手架考虑,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请复核。

答:脚手架价格无误,创杯增加措施费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中,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清单的综合单价仅做参考,不作为最高限制,中标后不予调整。

28.土方工程余土弃置控制价综合单价为33.41元/立方米,市场询价为55元/立方米,请复核。

答:经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29.清单内ALC墙控制价综合单价为961元/立方米,市场询价为1150元/立方米,请复核。

答:经复核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0551-66223831

2022年12月6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3小时30分5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2-06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2-06
    0天0小时16分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2-06
    0天1小时18分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2-06
    0天0小时17分

附件:
12.6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补疑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GZ0262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23页招标人重要要求中提出安全文明目标为确保“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招标文件》189页中提出安全文明目标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确保达到“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以哪个为准?

答:要求本项目确保达到“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2.P36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4与P71详细评审标准2.2.1(7)中关于BIM演示时长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4条 BIM施工方案演示递交要求”,BIM演示的评审标准及时长详见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详细评审标准,BIM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上,不超过15分钟。

3.招标文件有一条内容,建议技术标篇幅在500页以内,本项目体量大,意义不同,500页怕是不能很好的阐述施工技术方案,请问是否给予调整?

答:投标人可不受限于500页。

4.品牌推荐表序号19生活给水设备、污水泵推荐品牌“格兰富、凯士比KSB、威乐wilo”,序号23消防泵、潜水泵推荐品牌“连成、东方、熊猫”,潜污泵品牌推荐有两个档次,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污水泵推荐品牌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潜水泵中除污水泵外的其他泵推荐品牌为“上海连成、上海东方、南京熊猫”。

5.关于设计图纸中的“空气净化配置清单”中的空气净化器在招标文件附件“推荐品牌”中未做品牌要求。结合我司参与的以往同类项目经验,此类设备在医院项目上使用较为广泛且重要度较高,市场上品牌良莠不齐,为确保招标人及实际使用单位能用到优质的产品,同时确保投标人能在同一档次的品牌中选择,建议增加此类设备的品牌要求。同类项目上使用较多的品牌为:霍尼韦尔、宾肯科技、中科睿赛。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71详细评审标准2.2.1(7)-其他技术因素-BIM 演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说明施工阶段拟采用的BIM 技术和基于 BIM 的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BIM 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以上,不超过 15 分钟。主要包含对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工作量的分析及解决方法、施工工序等。

注:BIM 方案演示递交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4。

请问: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目前全市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近期市外输入压力明显加大,随时可能对楼栋、小区甚至片区进行管控,容易产生投标人单位人员被封控从而无法按要求送达BIM 演示文件的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故建议取消BIM 演示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7.针对评标办法中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自 2021 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 ”

安徽省住建厅联合交通厅、水利厅于2021年11月30日公布了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共有379家企业被认定为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且公示名单注明了排名不分先后,只是存在申报类别的差异。

鉴于本项目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在本项目的评标过程中,是否可以理解为满足“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均可作为同等综合实力认定”,请明确。

答: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若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2020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均予以认可,不仅仅这两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类等所有类别均予以认可。同时,非安徽省的,也同样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说明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11招标人重要要求”中第13.本工程对于中标单位的分包单位的相关要求:(4)分包单位的企业业绩要求: 自 2017年1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包单位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对应分包工程合同价款70%的施工业绩(须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的相关要求)。现更正为:“(4)分包单位的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包单位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对应分包工程合同价款70%的施工业绩。”

2.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0551-66223831

2022年11月28日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

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 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四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1-28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1-28
    0天0小时5分

附件:
11.28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FGZ02626

1.本项目原2022年11月21日发布的清单控制价“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发布版11.21.zip”作废,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以从清单通道11月25日发布的“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清单控制价等11.25发布.zip”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

2.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0551-66223831

2022年11月25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0分3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1-25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1-25
    0天0小时20分

附件: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补疑.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2BFFGZ02626

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1及3.6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现变更为: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1及3.6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0551-66223831

2022年11月22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8分3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1-22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1-22
    0天0小时8分

附件: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pdf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2月12日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汉字笔画排序):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和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亿零叁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元贰角贰分(¥600321170.22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亿零叁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元贰角贰分(¥600321170.22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亿零叁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元叁角玖分(¥600321170.3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亿零叁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元贰角叁分(¥600321170.23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亿零叁拾捌万柒仟捌佰柒拾叁元伍角陆分(¥600387873.5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东楼1-5层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莹 联系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书面形式异议材料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递交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6分5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2-13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2-13
    0天0小时6分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定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定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立项的复函

四、合同估算价:68594.01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20亩,实际用地面积90亩,储备用地30亩,总概算约10亿元,总建筑面积11.2万平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新建传染病区(呼吸病区楼、感染病区楼)、综合病房楼(可转化为传染病区)、综合管理楼(含行政管理、科研、院感控制、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援中心、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等),配套建设高压氧舱、供氧站、锅炉房、救护车洗消点、垃圾站、医疗污水处理站、食堂等公共辅助设施。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11月

八、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2861471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总承包 招标项目简号: 2022BFFGZ02626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立项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68594.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监督部门编号: 11340100MB1683202M 监督部门名称: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2022-11-21 10:32:09
办理流程公开

2天17小时26分1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1-18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2022-11-21
    2天16小时2分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2022-11-21
    0天0小时9分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2022-11-21
    0天0小时3分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2022-11-21
    0天0小时28分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2022-11-21
    0天0小时46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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