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1、2、5、7、9、11号线部分车型架大修物资采购项目第53包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采购康迪泰克(Continental)或株洲时代新材品牌一系弹簧共2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1、2、5、7、9、11号线部分车型架大修物资采购项目第53包。
预计供货开始时间:2021年3月1日(本项目包分批到货,具体供货时间为业主通知后的90天内完成供货,天为日历天)。
预计供货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单个项目包整包比价,在满足资信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业主与报价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以谈判后最终报价最低中选为原则。
A. 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 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
C. 对于关键或进口部件,除生产商及系统商(即备件所在系统的集成供应商)外,其余报价人需出具原品牌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需提供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康迪泰克(中国)橡塑技术有限公司的有效授权书。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招标管理室(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楼B座517)。
2020年9月15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10月1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招标管理室(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楼B座5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深圳地铁建设期合同设备系统供应商、原备件生产厂家不需提供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车辆中心部分车型架大修第53包项目。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项。
A. 取得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合约法律部招标管理室(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楼B座517)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960129 联系人: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