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德城发贸易有限公司教育学院实验实训室设备采购询价比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fmy-2023-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常德城发贸易有限公司 教育学院实验实训室设备采购询价比选
  • 招标项目编号 CFMY-2023-55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7: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18:00:00
  • 投标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18:01:00
  •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16:00:00
  • 采购类型 标准订单(单次采购)
  • 期望收货时间 不限
  • 是否收取保证金 是
  • 收取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 保证金缴纳账号及收款行名称
    • 账号: 368220100100141276, 收款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报名已截止


招标产品




对供应商的要求

  • 收货地址 湖南 常德 常德市武陵区
  •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含税、 投标报价需要包含运费、 允许对部分招投标行投标报价
  • 交易方式 其他交易方式 (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 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 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票 (一般纳税人开具)
  • 所需证件


招标文件

报名通过后才可以查看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第一章 响应比选须知

一、服务内容
现我司负责的芙蓉学院转设新建一期项目常德学院教育学院实验实训室设备 采购,本次采取1688平台网上询价的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文件第二章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付款及供货要求见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报价包含材料制造、配件及辅材、全额含税发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保期售后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材料、设备生产或销售、安装等内容),并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2.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比选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要求
1.本次招标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常德城发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 号:368220100100141276
备注栏:汇款用途填写为:芙蓉学院转设新建一期项目教育学院实验实训室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我司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人最迟将在比选结果通知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未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内容履约合同的。
(6)发生其他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四、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要求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产品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未中选单位,在比选结果通知书发放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2.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在合同中明确。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比选开标时间为 2023年8月9日16:00,请在比选开标前将以下所需资料盖章后扫描并递交至1688平台“上传网购文件”,未在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及所需资料的作报价弃权处理。
1.资格审查文件(若缺少资格审查文件,则报价无效):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
(2)涵盖本次比选全部内容的营业执照;
(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2.报价文件(详见附件一报价文件模板):
(1)报价函
(2)技术参数偏差表
(3)生产供应方案(重点突出供货进度计划)
(4)廉洁承诺书
(5)资料真实性承诺等资料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五、比选原则
1.本次询价评审线上执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邀请人没有义务对未中选人的响应人做任何解释和说明。关于确定排名的其他说明:
(1)响应人报价不予漏项,若存在漏项,视同无该项产品经营范围,取消参选资格;
(2)本次比选以各响应人综合评分排名,对于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类容,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根据比选结果,本次推荐综合评分第一名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有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与比选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比选人明显不利的,比选人可以重新比选。
(4)比选开标后,若结合排名情况组织二次报价或谈判,中选结果以二次报价或谈判结果为准。
2.特别提示:响应单位在平台报价前须勾选同意平台使用服务费告知书,中选单位将按中选金额向比选人缴纳平台服务费,费用标准按中选金额5万元以下(含),服务费为500元;中选金额5万-20万元,服务费为2000元,20万(含)-50万元,服务费为3000元,50万以上(含),服务费为5000元。
3.一旦响应报价视同已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及要求,中选后不予回应单位将直接取消比选资格,并将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4.本次比选结果会在cdcf.go.1688.com“采购公告板块”公示3个工作日,请各参选供应商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中选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书面异议。在公示期满后,中选单位需先缴纳平台服务费,然后比选结果将以公文的形式向中选人发出合作意向。
5.中选通知书发放后,除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外,中选价格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经协商一致可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调价函的形式经双方确认作为调价依据。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对接合同事宜,否则一切后果由中选单位负责。
7.本文件解释权在常德城发贸易有限公司供应链运营部。

联系人:邹沅霖 电话:13017399717

变更摘要


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8月9日16:00,报价文件中加了专业装修。

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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