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xjzy-yl-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霍城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冰玉155996340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霍城县民政局民政协理员服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7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JZY-YL-03

项目名称:霍城县民政局民政协理员服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霍城县民政局民政协理员服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的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特困人员的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社会救助协理等工作。(清单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日完成实施上线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710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号获取(邮箱号:1279677567@qq.com)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商务楼723室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72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3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现场获取或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1279677567@qq.com)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城县民政局

地 址:霍城县

联系方式:18999383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商务楼710室

联系方式:15599634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玉

电 话:1559963400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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