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联2023年地面汽柴油成品油供油项目(行政车辆加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u200b(第二次)
金额
13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地面汽柴油成品油供油(行政车辆加油)(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联2023年地面汽柴油成品油供油(行政车辆加油)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CZ2023008393。
1.3 项目: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为132万元(三年含税价),拟选定1名成交供应商,实际发生额每年视当年情况增减。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车辆汽柴油采购,型号分别为92#车用汽油、95#车用汽油、0#车用柴油。各油品单价按发改委公布油品零售价的基础上,乘以供应商报的统一折扣率作为合同单价结算。供应商须报统一折扣率(折扣率范围:0% ≤折扣率≤ 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地面汽柴油成品油供油(行政车辆加油) | 广州地区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 响应供应商需为具有汽柴油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次检验证书等手续完善的合法石油石化企业或石油石化企业独立法人,并需提供国家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及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证明。(注意:1、须提供上述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许可证扫描件;2、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3、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扫描件;4、提供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证明且批次检验证书等手续完善的说明书。)
2.7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大客户服务经验。(注意:须提供至少1份与大型全国性企业签订的汽柴油项目合同扫描件)
2.8 供应商具有加油车/船等运输工具,且能够满足南联的加油需求,同时有存储油品的地方。(注意:须提供运输工具图片、存储油品图片及地址)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附件3);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报名时间: 2023 年 7 月 3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7 月 6 日 14 时 00 分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 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南联航空配餐大楼
邮编:51047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小姐,020-86138075
EMAIL:shiyr@csair.com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6138075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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