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邹平货运铁路专用线工程物资及设备采购项目车辆设备2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ztl-2021-cl-02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部长1506982851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霖1566277677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邹平货运铁路专用线工程物资及设备采购项目

车辆设备2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邹平货运铁路专用线工程物资及设备车辆设备2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车辆设备供应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ZTL-2021-CL-02

2、工程名称:邹平货运铁路专用线工程物资及设备车辆设备2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招标规模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一年免费质保、维保、培训、税金、质保期备品备件其它相关服务。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详细的采购内详见清单。

5、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6、交货期:2022年1月6日运至施工现场。

7、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送。

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07日8:30至2021年1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联系邮箱、联系电话、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邮箱(sdylzbzp@163.com),同时致电代理机构(电话:15662776776、18816047896)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工本费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邹平项目自购物资设备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收款金额:每包件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7:00)

收款单位: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号:801121001421008265

财务电话:0531-86986565

3、已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统一时间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的联系邮箱。

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发送,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6、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从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所列账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汇款时须采用公对公的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等方式。

收款金额:每包件人民币肆万元整(¥4万元)

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号:801121001421008265

财务电话:0531-86986565

注: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递交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邹平市黄山一路91号

联 系 人:周部长、张部长

联系方式: 15069828511、18535471414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2308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5室

联 系 人:朱霖

联系方式:0531-86986060

联系邮箱:sdylzbzp@163.com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采购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列车接近报警装置

CL-02

1

山东梁邹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1)资质要求 :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设备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HMIS运用子系统”须具有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或铁道部)“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HMIS)”系统研发、实施资质;投标产品“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或铁道部)的鉴定或技术评审;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自身具有车辆设备生产配套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附经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流动负债比例(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投标人业绩:提供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截止到开标时间独立承揽的同类采购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同类业绩”是指招标相对应的车辆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协议书。

(3)信誉要求:通过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存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中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供应商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红外线轴温复示主机

1

UPS

3

HMIS运用子系统

1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

4

设备明细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单位功率

备注

列车接近报警装置

CL-02


1



红外线轴温复示主机


1



UPS

HYB-3KVA8小时

1


作业场

UPS

HYB-1KVA2小时

1


正线区间

UPS

HYB-1KVA2小时

1


物流站

HMIS运用子系统


1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


1

1kVA

既有移设并升级改造;远程监控利旧(周村站)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


1

1kVA

既有移设并升级改造;含远程监控(高旺线路所)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


1

1kVA

新增,含远程监控(正线区间)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


1

1kVA

新增,含远程监控(邹平物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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