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中建蓉城砂石项目地材物资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物资)地材物资采购已具备询价条件,根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公开询价 ,采购组织方为: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 单位 |
暂估 数量 |
固定 单价 |
税率 |
交付方式 |
1 |
机砂 |
中制机砂 |
以业主需求计划为准 |
吨 |
50000 |
|
13% |
过磅交付,目的地交货。 |
2 |
碎石 |
5-31.5mm |
吨 |
50000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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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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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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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批物资采购山料共计100000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2025年2月至该项目结束。
(三)交付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中建蓉城砂石项目。
三、竞价资格条件
(一)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询价单位须具备:
(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
(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
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二)不得参加竞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其他无法满足合约条款的。
四、询价时间及定价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0日14时30分至2025年1月23日14时30分。
(二)报价时间
2025年1月23日14时30分至2025年1月27日14时30分。
五、定价及支付
(一)定价:固定单价(一票制),详见报价表中各规格型号,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结算:半月结,双方每半月办理一次对账结算,供方应在每期结算后将本次供货的交接签收单、发票等结算单据交于需方。
(三)支付: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并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为3个月)在该批货物验收合格满3个月后30日内无息返还,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若支付票据,票据的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票据的贴现利率要在需方公布范围内)。
六、质量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标准代号:JGJ 52-2006)中相关规定执行。
2、砂石质量必须达到以下检验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实验项目):
1.粗骨料(石子)
(1)性能指标要求。
粗骨料类别及指标要求 |
GBT 14685-2022要求 |
内控指标 |
|||||
B级 |
|||||||
碎石Ⅱ类 |
卵石Ⅱ类 |
碎石5-31.5mm Ⅱ类 |
碎石5-20、25mm Ⅱ类 |
卵石Ⅱ类 |
|||
检 测 项 目 |
含泥量(%) |
≤1.0 |
≤1.0 |
≤1.0 |
≤0.5 |
/ |
|
泥块含量(%) |
≤0.2 |
≤0.2 |
≤0.2 |
≤0 |
/ |
||
针片状含量(%) |
≤10 |
≤10 |
≤9 |
≤5 |
/ |
||
压碎指标(%) |
≤20 |
≤14 |
≤12 |
≤8 |
≤10 |
(2)颗粒级配要求:为5-16mm、5-20、25mm、5-31.5mm连续级配。
(3)其他主要检测项目:
粗骨料检测项目包括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乙方产品的质量最低标准为B级标准,甲方可在收到产品后在质保期内对不合格粗骨料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2.细骨料(砂子)。
(1)机砂性能指标要求。
成都区域机砂进场分级验收标准 |
|||||
等级 |
细度 |
MB值 |
4.75mm累计筛余 |
2.36mm累计筛余 |
0~0.15mm筛余 |
优质 |
2.3≤X≤2.6 |
0≤X≤0.5 |
5~0 |
20~10 |
20~30 |
2.6 |
0≤X≤0.5 |
5~0 |
20~10 |
15~25 |
|
I级 |
X<2.3 |
0≤X≤1 |
5~0 |
|
20~40 |
2.3≤X≤2.6 |
0≤X≤1 |
5~0 |
25~0 |
20~35 |
|
2.6 |
0≤X≤1 |
10~0 |
30~0 |
15~35 |
|
3.0 |
0≤X≤0.5 |
10~0 |
35~0 |
15~25 |
|
II级 |
X<2.3 |
0≤X≤1 |
10~0 |
|
40 |
1 |
5 |
|
20~40 |
||
2.3≤X≤2.6 |
0≤X≤1 |
10~0 |
|
35 |
|
1 |
|
25 |
20~35 |
||
2.6 |
|
10 |
|
|
|
0≤X≤1 |
10~0 |
30~0 |
X<15或35 |
||
1 |
|
30 |
15~35 |
||
3.0 |
|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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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级 |
X≤2.6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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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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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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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X≤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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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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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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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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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杂质的含量要求。
①不能含煤、木块、稻草等其他杂物。
②不能含有大泥块。
③不能含有大于5mm的卵石,严格控制砂中卵石含量。
④砂的含水率以目测为主,所送水砂不应有明显滴水,如有争议以快速检测(炒干)法为准。
(3)机制砂性能指标要求。
MB值≤1.40时,石粉含量≤10%,泥块含量≤1.0%;MB值>1.40时,石粉含量≤3%,泥块含量≤1.0%。以上数据均以甲方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
七、运输管理及费用承担
(1)供货方式按卖方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方式执行。
(2)送货车辆必须满足国五及以上标准。同时,在环保预警期间运输车辆也必须遵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制性减产措施执行。
(3)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卖方 承担。
(4)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用由 卖方 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用由 卖方 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用由 卖方 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中标后合同履约过程中卖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负所有民事赔偿责任,且卖方不得以买方未支付货款或逾期为由延迟提供相应金额发票。
2、因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买方被税务机关调查时,卖方有协助配合企业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的义务,若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若因卖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造成买方材料紧张或断货时,买方可以自行在市场上找其他砂石供应作为补充,若作为补充的材料价格高于卖方价格,则造成的采购成本上升由卖方承担,买方可在支付卖方价格中直接扣除,或要求卖方支付。
4、对于中标后合同履约项下产生的或与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卖方对买方拥有的债权,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卖方所做的债权转让行为对买方不产生任何效力,且卖方应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供货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终止合同,由卖方承担违约金(按该批次已下达供货计划所涉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不终止合同的,卖方除继续依约履行合同外,还应承担违约金(按该批次已下达供货计划所涉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卖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终止合同,由卖方承担违约金(按已下达供货计划累计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不终止合同的,卖方除按买方要求立即组织更换,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承担违约金(按已下达供货计划累计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卖方供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终止合同,由卖方承担违约金(按已下达供货计划累计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买方不终止合同的,卖方须按买方要求立即整改完善,确保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及要求,因整改完善而延误供货时间的,按卖方不能按期供货的违约条款执行。
8、买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卖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追究买方违约责任。
九、评标原则
评标小组对满足询价要求的报价,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名 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最短交货期小的优先。中标单位如在后期因供货原因无法履约的,我公司将无条件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将不履约单位名单公示,自公示期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物资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竞标。
如采购子平台系统当中总金额与报价单位上传按照需求明细报价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评标以按照需求明细报价上传的总金额为准。
十、其他事项
每批次采购计划,物资公司将提前3天下达,供货单位接到计划后按照到货要求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区域,货物装车完毕后要求随车携带装货单据和凭证等材料,并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卸货地,运输期间货物如发生丢失、破损、变形或是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颠簸和碰撞所造成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途中承运司机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无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其赔偿责任均由承运司机的雇佣单位承担,即物流公司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任何人员安全责任。
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货物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由供货单位无偿运抵原定地点并交给原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供货单位在道路安全事故给物资公司造成的损失,按原值赔偿;供货单位在交货前发生货物丢失,或与发货数量出现较大偏差的,按当期货物市场价格三倍赔偿物资公司。
我公司非常欢迎各生产厂家和贸易单位积极踊跃参加询价并承揽更多的物贸业务。请各单位根据服务项目类型,结合本公司在物贸领域的综合保障能力,制定合理的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和资源保供方案参加询价,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如出现中标未履约、服务品质不满足相关要求,公司将采取有力举措保护核心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公司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公布公开24小时的监督服务电话,欢迎各单位反馈和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张博渊 18782327980
公司总部监督服务电话:18611863359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询价表 |
项目名称:中建蓉城砂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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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询价单 |
日期:2025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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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下列物资提供您公司(厂)最低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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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信息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A |
参考网价 |
综合单价(元/吨) |
综合单价D(元/吨) D=B+C |
总价E(元) E=A*D |
送货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详细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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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网价B |
综合费用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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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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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好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项目指定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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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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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信息栏 |
货物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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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一票制)。 2、费用包含运输费、吊装费、资金占用费、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一切明示和暗示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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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周期:半月结。双方每半月办理一次对账结算。 4、支付周期: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并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为3个月)在该批货物验收合格满3个月后30日内无息返还。 5、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若支付票据,票据的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票据的贴现利率要在需方公布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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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方信息栏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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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