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办事处关于管控臭氧污染采购项目JH22-210802-00016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东兴办事处关于管控臭氧污染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9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2-00016 项目名称:东兴办事处关于管控臭氧污染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东兴办事处关于管控臭氧污染采购,采购臭氧净化剂5吨,指导雾炮车稀释、喷洒,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星期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1日至 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东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兴街道光明村 联系方式:0417-6626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联系方式:0417-3852369 邮箱地址: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26010100100112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守源/吕薇 电 话:0417-38523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