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工业大学征地续建校园(北校区一期)项目文物勘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43146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工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素婷0411-836031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工业大学征地续建校园(北校区一期)项目文物勘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06 至 2023-11-13
撰写单位: 辽宁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关素婷

   (大连工业大学征地续建校园(北校区一期)项目文物勘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工业大学征地续建校园(北校区一期)项目文物勘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43146
项目名称:大连工业大学征地续建校园(北校区一期)项目文物勘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概况
选择一家单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服务有效期内接受项目委托,负责项目选址区域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服务工作。项目选址区域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辖区,是大连工业大学校区北侧规划玉山路、华润二十四城西侧现状路、规划1号路及规划张前路围合地块,面积约30公顷。
根据《关于对大连工业大学校区北侧地块考古勘探必要性及勘探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本项目地块所需勘探范围117979.402㎡。中标单位需形成《项目勘探方案》,考古调查、勘探实施前填写《辽宁省考古项目开工备案表》完成向省文物局的报备,配合学校取得省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项目考古勘探方案审查意见,在进场完成考古勘探工作后形成《考古调查工作报告》《考古勘探工作报告》,配合学校取得文物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按照程序办理后续用地手续的意见书。
二、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服务有效期内接受项目委托,负责配合完成考古调查、勘探等服务工作。投标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辽宁省文物勘探管理办法》《辽宁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科学规范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的通知》《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文物局2017年新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采购人的要求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等项目委托服务要求工作,做好相关记录(日志、图纸、照片、记录表、视频、测绘信息、航拍信息、扫描信息等),确保考古工作项目委托服务的质量。
2.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文物考古服务工作,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投标人应按照工作计划和采购方要求,协助办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有关手续,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
3.如在现场考古调查和勘探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特别(如发现文化遗址和古墓葬,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等)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同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4.服务项目如果需要清表,非硬化的地表清表工作(例如杂草灌木等植被覆盖的地表)由中标方负担所需费用。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1.考古勘探劳务服务要求
1.1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保证考古工作符合科学要求,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和文物安全。
1.2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必须按相关要求开展考古工作。
1.3投标人须配备相应考古装备及测绘设备,如RTK、全站仪、笔记本或平板电脑、专业相机、运输工具等。
1.4勘探工作发现的遗迹必须用RTK进行测量地理坐标点,并进行精确标注。RTK测绘时需统一用北京坐标系。
1.5委托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将考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1.6投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1.7投标人对在勘探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了解的勘探信息、勘探报告,负有保密的责任,必须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1.8投标人人员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私留截留、保管、倒卖工地上出土的古代文物和标本,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连带投标人法律责任。
2.现场管理及勘探人员要求
2.1投标人必须配备有项目负责人、满足勘探工作需求的专业勘探技术人员、测绘员、资料员等各工种专业人员。如遇大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或工期紧急的考古调查、勘探项目能在七十二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调集足够的技术人员。勘探技术人员要求能够准确地识土质土色、掌握古代墓葬、古文化遗址及其他文物遗迹特征的专业知识,能认真写出勘探记录,测绘绘制正规勘探图,编写勘探报告。
2.2建设单位如配合机械清理建筑渣土,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清理深度按采购人指定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进行,不得超过渣土厚度,不得破坏文化层。
2.3投标人人员应配备统一服装和标识,人员工作时应配戴安全帽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每次考古项目至少设置一名安全员,挂牌上岗。如投标人人员因违规操作发生事故,或将地下管线损坏,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2.4考古勘探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配备必要的安技防设施,指定专门的安全员,对参与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向采购人报备人员名单。安全工作要做到全天候、全方位专人值守、巡逻,直至工作结束。由于空岗、漏岗或值守、巡逻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5投标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和避免因工作失误和安全措施不到位诱发的责任事故。由人为过失或不具备劳动安全条件所引发的事故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6投标人须制订并严格执行工地安全制度和安全保卫预案,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项目负责人,报告事件必须在两小时以内,不得私自处理。
2.7投标人要加强本项目考古工作人员的审查,杜绝出现违法犯罪分子。各工地现场要备有花名册,以备抽查。
3.考古勘探服务响应要求
3.1投标人需设有固定服务电话,以便及时响应采购人的考古勘探需求。
3.2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小时之内回复,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所下达的勘探任务及勘探时间要求,自行配备组织相关人员进场。如因投标人服务响应滞后,采购人有权将勘探任务指定其他投标人。
4.考古勘探时间要求
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考古时限进行工作。在施工现场具备考古工作的条件下,考古勘探工作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外。考古勘探工作时如遇雨、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或其它客观原因妨害勘探工作,相应顺延工作截止日期或双方协商解决。
4.2考古勘探项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考古勘探工作报告》及电子光盘,考古勘探工作报告应当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概况、勘探位置图、勘探范围图、工作目的与工作经过、工作流程、主要收获(价值初判)、遗迹定位测量图、工作过程照片及相关保护建议等,并提交有关原始资料(包括文字记录、各种登记表格、照片、图纸)。
四、成果文件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 《考古调查工作报告》
2. 《考古勘探工作报告》
3. 《项目勘探方案》
4. 《辽宁省考古项目开工备案表》(原件)
5.所有以上材料A4 纸双面胶装印制文本 4 份及电子光盘4 份。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服务响应后,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所下达的勘探任务及勘探时间要求,自行配备组织相关人员进场。在施工现场具备考古工作的条件下,考古勘探工作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5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在网上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线上开标形式。响应文件中务必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
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至时止(2023年11月17日09点30分)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工业大学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联系方式: 0411-86323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103号
联系方式: 0411-83603130
邮箱地址: 893453926@qq.com
开户行: 华夏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账户名称: 08
账号: 5138200001839300001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纪刚、关素婷
电  话: 0411-8360313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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