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46.17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信访局
招标联系人-0755-8393854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信访局深圳市智慧信访平台及调度中心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信访局拟对深圳市信访局深圳市智慧信访平台及调度中心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信访局深圳市智慧信访平台及调度中心项目

合同金额(元):384617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项目实施内容变更
1.智慧信访平台核减功能:“数字档案”、“语音转写”、“语音识别与录入引擎”、“智能外呼引擎(智能外呼转人工外呼衔接功能)”、“应用系统数据服务”、“对接群众诉求服务平台”。
2.智慧信访平台新增功能:“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与云安访平台对接”。
3.智慧信访调度中心核减设备:“视频会议一体机”1台、“预留地插”3套、“吸顶音箱”6套、“半球网络摄像机”2台。
4.智慧信访调度中心新增设备:“无线会议天线系统”1台、“会议电视终端”1台、“预留地插”13套、“壁挂音柱”2套、“宽屏显示器”1台、“室外枪机”1台。
5.智慧信访调度中心设备参数变更:1台“高分工作站”、30台“智慧信访pad”、8个“万兆光模块”、2套“出入口人脸识别摄像机(兼考勤)”、2项“七氟丙烷气体消防”、2台“自助办理一体机(幕墙)”、2台“自助办理一体机(大厅)”。
二、服务费用变更
1.原合同总金额为 3846.17万元,其中,智慧信访调度中心设备变更调整后核减费用 1.26万元,原合同总金额变更为 3844.91万元,该核减金额从原合同第二期款项中扣除。
2.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变更申请的复函,项目变更调整内容涉及投资不超过108.25万元,从项目概算中列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后且通过审计决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投资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 1,082,500.00元(以决算审定结果为准)。
三、服务期限变更
原合同第二条合同标的内容“(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合同终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原合同服务期限延长 80 天(日历日),即服务期限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4年,根据中央、国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国家信访局关于信访工作考核的新要求,对智慧信访平台进行适配调整。同时,根据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和信访工作实际需求,对智慧信访调度中心建设内容做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信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同心路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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