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东财采计【2023】037
预算金额50.75万元
招标公司邵东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宁贵军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东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光纤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2023年邵东市公安局视频专网
光纤线路租赁项目
 
合 
 
 
 

 
 
 

 
 
 
 
甲方:        邵东市公安局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2023】037
采购人(全称):       邵东市公安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东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光纤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包三)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邵东财采计【2023】037     
(3)项目内容:邵东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光纤线路租赁服务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  宁贵军  
(6)联系电话: 19189577799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507528.00元 (含税)       
大写:   伍拾万零柒仟伍佰贰拾捌圆整  (含税)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t分期付款:租赁费用分四个季度付款,每个季度根据政府付款情况及服务考核标准凭财务认可的发票进行报销。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内约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评,对于乙方符合处罚条件的行为将坚决扣除相应款项,根据扣款后的实际数额办理相应的支付手续,当乙方被扣除的款项达到本项目总金额30%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3 年 5 月 31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5  月 31 日。
总日历天数:  365  天。 该合同期有效期为壹年。
(2)地点: 邵东市
(3)方式: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4)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
(5)质量保证金:无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邵东市公安局  
(2)验收方式: 一般程序 
(3)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线路必须走地埋入设备箱(因特殊情况不能地埋的线路需做好安全防护),所有线路按合同要求实时在线。施工工程中不得中断现有业务。施工工期为30天(合同签订生效即视为施工工期开始计算,并向甲方提供线路详细清单)。乙方如未能按时开通,则需在延迟开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光纤租赁年租金的3%(每月按三十天计),逐日累计,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违约金在该条光纤开通后自招标人向乙方交纳的租赁费内扣除。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己承担 。
乙方必须有专门团队负责线路施工、维护,提供满足需求且可按需扩充的线路租赁给本项目,并负责网络接入建设。负责线路保障、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做到7*24小时无间断响应,并快速排除故障。建立定期联系、反馈工作机制(每月),确保371条100M视频专网线路畅通运行。
乙方提供双10000M光纤链路汇聚至公安局机房(平安城市核心交换机)。
此次租赁的所有光纤线路要求为专线,必须与其他线路物理隔离,专网专用。每条线路带宽为100M及以上,确保前端设备图像不卡顿。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东市公安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考核条款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备案:邵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8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1)本项目按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及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2.2由于本项目涉及到大量的公安系统及数据,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双方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政府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2.3 乙方需对参与本项目的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和保密培训,并出具培训完成证明文件。乙方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安全与保密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状与保密承诺书。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项目相关的文档,其他按照《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
(4)泄密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项目相关的文档,其他按照《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
(4)泄密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2.4 严格遵守甲方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视频专网网络及设备专网专用,严禁违规外联,及时处理各种网络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租赁费用分四个季度付款,每个季度根据政府付款情况及服务考核标准凭财务认可的发票进行报销。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内约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评,对于乙方符合处罚条件的行为将坚决扣除相应款项,根据扣款后的实际数额办理相应的支付手续,当乙方被扣除的款项达到本项目总金额30%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6)项目实施及运维服务过程当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按规范进行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足够的项目资金,用于及时支付设备款、劳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如施工中发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4.3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
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4.4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确保371条网路线路总在线率不低于98%(停电、修路等特殊原因除外),不能因网络线路故障影响上级考核要求。若被上级通报影响考核成绩,视上级通报影响扣5-10分。           
(2)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按期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重大安保活动必须安排人在现场保障,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定期对运维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检、除尘和养护,对故障的初步定位,故障设备的拆卸、更换、安装,手井到前端设备的线路接续。对取电线路巡检、接续。对联网线路巡检、维护,配合甲方对核心网络的故障排查。若因甲方工作原因需要移机的,乙方必须免费移位(接到甲方通知2天内无条件完成)。因道路迁改、交通事故等第三方因素导致设备损坏、需要移位的,由乙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并进行详细登记每季度汇总向甲方报告。
(3)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运行维护团队,提供满足需求且可按需扩充的线路租赁给本项目,并负责网络接入建设。负责线路保障、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做到7*24小时无间断响应,并快速排除故障。建立定期联系、反馈工作机制(每季度),确保371条100M视频专网线路畅通运行。线路故障处置:接到故障申告,原则上城区4小时内、乡镇8小时赶到故障现场,12小时之内恢复正常使用。未按要求解决故障的一次扣除此故障线路5%-50%租赁费。单个摄像头一个月因线路原因累计3天不在线的,扣除此线路5%-50%租赁费。若因工作原因需要移机的,必须在3天之内完成,免费移机。如果出现光纤中断,乙方应立即向招标方报告,由乙方派人到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如出现光纤中断或其他造成大范围的设备不在线的情况,乙方必须4小时内解决,并在24小时内向招标方提交详细纸质的故障情况报告,否则对不在线的所有线路扣除当月网络租赁费。
(4)如出现欠费等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但乙方必须保证线路正常,不得中断业务。
(5)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邵东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光纤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甲方保留适当修改考核办法权利,乙方必须服从。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维护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维护费用。为确保甲方相关服务和运营质量,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内容,对乙方的维护服务业务项目进行考核。
(6)乙方在竣工后按甲方要求提供详实的网络线路拓扑图和电子文档,每季度根据线路的使用情况进行更新。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编列内容规定
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邵东市公安局
地址:邵东市
项目现场
按采购人要求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邵东市
交货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质量保证期
壹年
响应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时间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租赁费用分四个季度付款,每个季度根据政府付款情况及服务考核标准凭财务认可的发票进行报销。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内约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评,对于乙方符合处罚条件的行为将坚决扣除相应款项,根据扣款后的实际数额办理相应的支付手续,当乙方被扣除的款项达到本项目总金额30%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按采购需求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合同未尽事项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
2023年邵东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光纤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日常管理
在线率及运行质量
1. 线路总在线率不得低于98%,单日总在线率低于98%的扣1分(图像卡顿视为不在线)。乙方负责线路保障、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做到7*24小时无间断响应,并快速排除故障,确保371条100M视频专网线路畅通运行。2.因线路故障造成大面积断网,被上级部门通报,视通报影响扣5-10分。3.原则上城区4小时内、乡镇8小时赶到故障现场,12小时之内恢复正常使用。未按要求解决故障的一次扣除此故障线路5%-50%租赁费。单个摄像头一个月因线路原因累计3天不在线的,扣除此线路5%-50%租赁费。
 
 
巡检服务
1、每季度线路巡检制度管理
乙方每季度需对所有线路进行至少1-2次巡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周工作日向招标方出具季度巡检报告书。未按时出具巡检报告每次扣2分。
 
 
2、巡检质量
若巡检不认真、不负责,未及时发现问题的、巡检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每次扣1分。
 
 
维护服务成效
1、维护响应时效
根据维修响应的时效,视晚到时间一次扣1分,若造成服务单位其他部门投诉扣2分。
 
 
2、故障恢复时效
根据故障恢复的时效,视偏离程度一次扣1-2分,若造成服务单位其他部门投诉扣2分。
 
 
技术支持成效
技术支持响应时效
提供维保设备的7X24小时现场和电话热线技术支持服务,视响应偏离时效扣1-2分;若造成服务单位其他部门投诉扣2分。
 
 
其他管理成效
应急及预防性服务
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应急保障,未按甲方要求到岗或出现重大失误的每次扣5分。
 
 
安全管理
网络与数据安全
严格遵守甲方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各种网络安全隐患,因网络安全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一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和被考核通报的,一次扣10分。
 
 
加分项
加分项
 
 
 
合计扣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备注
1.对服务单位产生较大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10分;
2.依据甲方要求提供服务范围之外的服务,可视相关情况每提供一次加1分,最高10分,不作为增加费用依据,可以折抵已扣分数。加分情况另行说明,并双方认可。
3.经服务单位调查确定为不可抗拒因素且服务方不存在责任的情况除外。
4.此表格作为报账依据,每扣1分扣500元。
5.若乙方不按流程操作,导致甲方资产、设备、数据损坏或丢失,按甲方要求进行赔偿。

 
 
附件2
2023年邵东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光纤线路租赁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带宽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视频专网光纤线路租赁
100M专网
路/条
371
1368
 5075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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