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防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3-JY40-W1021)
金额
302.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40-w1021
预算金额302.9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防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40-W102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302.984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含)以上保 密资格单位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3月2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报名需提供特定资格材料: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证书。
8.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提供相应承诺书。
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y18618295347@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8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梅先生
办公电话:010-66774605
移动电话:15313987717、15313570301
传 真: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10-66779973
移动电话:1535102805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40-W102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周界警戒摄像机 | | 详见公告附件 | 台 | 4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所有软、硬件产品,供应商均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 北京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2 | 接入交换机 | | 台 | 6 | | |||
3 | SFP光模块 | | 个 | 12 | | |||
4 | 汇聚交换机 | | 台 | 2 | | |||
5 | 六类非屏蔽网线 | | 箱 | 7 | | |||
6 | 电源线 | | 米 | 2000 | | |||
7 | 光缆 | | 米 | 1500 | | |||
8 | 电源线 | | 米 | 1500 | | |||
9 | 终端箱 | | 套 | 6 | | |||
10 | 电子围栏报警主机 | | 套 | 2 | | |||
11 | 电子围栏中间杆及附件包 | | 根 | 100 | | |||
12 | 电子围栏承立杆及附件包 | | 根 | 100 | | |||
13 | 电子围栏终端杆及附件包 | | 根 | 100 | | |||
14 | 电子围栏合金导线 | | 盘 | 5 | | |||
15 | 电子围栏警示牌、警号、接地极 | | 批 | 1 | | |||
16 | 总线制报警主机 | | 台 | 1 | | |||
17 | 防区扩展模块 | | 个 | 4 | | |||
18 | JDG穿线管 | | 米 | 500 | | |||
19 | 访客一体机 | | 台 | 1 | | |||
20 | 人脸识别终端 | | 套 | 4 | | |||
21 | 车辆抓拍显示一体机 | | 台 | 2 | | |||
22 | 车辆道闸 | | 台 | 2 | | |||
23 | 车辆管理终端 | | 台 | 1 | | |||
24 | 液压升降柱 | | 根 | 8 | | |||
25 | 液压柱控制箱 | | 台 | 2 | | |||
26 | zhiqin哨位一体机 | | 套 | 1 | | |||
27 | 枪球联动摄像机 | | 台 | 2 | | |||
28 | 180°全景摄像机 | | 台 | 4 | | |||
29 | 高清网络摄像机 | | 台 | 100 | | |||
30 | 监控立杆 | | 根 | 30 | | |||
31 | 接入交换机 | | 台 | 15 | | |||
32 | SFP光模块 | | 个 | 30 | | |||
33 | 汇聚交换机 | | 台 | 5 | | |||
34 | 六类非屏蔽网线 | | 箱 | 28 | | |||
35 | 电源线 | | 米 | 5000 | | |||
36 | 光缆 | | 米 | 1000 | | |||
37 | 电源线 | | 米 | 1000 | | |||
38 | 终端箱 | | 套 | 15 | | |||
39 | 硅芯管PE穿线管 | | 米 | 1500 | | |||
40 | 平台服务器 | | 台 | 2 | | |||
41 | 院区综合安防管理平台 | | 套 | 1 | | |||
42 | 防火墙 | | 台 | 1 | | |||
43 | 入侵检测 | | 台 | 1 | | |||
44 | 漏洞扫描 | | 台 | 1 | | |||
45 | 日志审计 | | 台 | 1 | | |||
46 | 边缘计算服务器 | | 台 | 2 | | |||
47 | 磁盘阵列 | | 台 | 5 | | |||
48 | 企业硬盘 | | 套 | 240 | | |||
49 | 核心交换机 | | 台 | 2 | | |||
50 | 视频综合平台 | | 套 | 1 | | |||
51 | 机房动环系统 | | 套 | 1 | | |||
52 | 小间距LED显示屏 | | 平米 | 18.5 | | |||
53 | LED显示屏发送拼一体机 | | 台 | 1 | | |||
54 | 院区周界系统 | | 项 | 1 | | |||
55 | 院门管控系统 | | 项 | 1 | | |||
56 | 院区监控系统 | | 项 | 1 | | |||
57 | 监控中心系统 | | 项 | 1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302.984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含)以上保 密资格单位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3月2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报名需提供特定资格材料: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证书。
8.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提供相应承诺书。
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y18618295347@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8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梅先生
办公电话:010-66774605
移动电话:15313987717、15313570301
传 真: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10-66779973
移动电话:1535102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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