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托管询价采购公告
(2024—JLDJCJ-F4004)
一、项目名称:子女托管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DJCJ-F4004
三、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08:00-2024年9月6日17:00
四、项目概况:
子女托管站,整学年采购金额约为19.44万元,预采购1个学年,报价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报价方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方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六、报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包括2部分:价格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
1.价格文件包括:报价表(附件1)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报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2)报价材料应当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材料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4)报价材料不得涂改。
2.密封和标记
(1)报价材料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方全称,并注明“报价文件”字样。
(2)报价方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七、报价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北京时间)。
(二)报价材料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说明:报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和15:00-18: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徐先生
电 话:15337660974、15337515895
地 址:福建省南安市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