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特勤支队2023年度全媒体中心服务保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y2022-zb【lz】/04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原老师186026280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特勤支队2023年度全媒体中心服务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2022-ZB【LZ】/0403
项目名称:特勤支队2023年度全媒体中心服务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44.9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30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勤支队2023年度全媒体中心服务保障项目,服务内容为以消防宣传产品制作和消防新媒体运营为主要任务,主要承担采编新闻素材、运营自媒体平台、开展文化创作、协办宣传活动、协助运营科普教育基地等职能任务,并根据职能任务需求提供派驻人员,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同小型、微型企业):A.中小微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 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领取: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以现金支付形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开户行行号、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领取登记表》发送至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yinyuanzixuntj@163.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原老师,联系电话:18602628070),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及《投标单位领取登记表》且招标文件费汇款到帐后(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招标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则完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程序。
招标文件费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招标文件费的递交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电汇在此时间前到达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YY2022-ZB【LZ】/0403招标文件费及公司名称”。)交至: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单位名称及户名: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税号:91120111MA075N548R
电话:022-23710309(财务)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友谊路金融街支行
账号:02181201040015393
开户行行号:103110018126
(二)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步公开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系方式:022-25988700-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
联系方式:18602628070、022-23710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原老师、殷老师
电 话: 18602628070、022-23710309
特勤支队2023年度全媒体中心服务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2022-ZB【LZ】/0403
项目名称:特勤支队2023年度全媒体中心服务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44.91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30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勤支队2023年度全媒体中心服务保障项目,服务内容为以消防宣传产品制作和消防新媒体运营为主要任务,主要承担采编新闻素材、运营自媒体平台、开展文化创作、协办宣传活动、协助运营科普教育基地等职能任务,并根据职能任务需求提供派驻人员,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同小型、微型企业):A.中小微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 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领取: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以现金支付形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开户行行号、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领取登记表》发送至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yinyuanzixuntj@163.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原老师,联系电话:18602628070),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及《投标单位领取登记表》且招标文件费汇款到帐后(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招标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则完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程序。
招标文件费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招标文件费的递交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电汇在此时间前到达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YY2022-ZB【LZ】/0403招标文件费及公司名称”。)交至: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单位名称及户名: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税号:91120111MA075N548R
电话:022-23710309(财务)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友谊路金融街支行
账号:02181201040015393
开户行行号:103110018126
(二)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步公开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系方式:022-25988700-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
联系方式:18602628070、022-23710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原老师、殷老师
电 话: 18602628070、022-237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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