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52050020230002L8
二、标的物名称:威宁自治县农村饮水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标的情况简介:
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作为挂牌出让主体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将该项目威宁县34个乡镇(街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产,并对部分片区做智慧水表改造(特许经营期20年,其中预计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经营权按照有偿方式面向社会挂牌出让。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委托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人)以挂牌方式对威宁自治县农村饮水经营权出让项目组织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竞价)标的资产经营权出让项目拟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模式,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改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实地踏勘:如意向受让人需实地踏勘的,意向受让人自行组织踏勘。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设施已完善。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该资产的建设内容为威宁县34个乡镇(街道)覆盖人口约642700人的饮水项目20年经营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产,并对部分片区做智慧水表改造;运营内容为对农村饮水供水系统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处置底价为:¥15353.32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其中预计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项目资产详见出让文件内的《资产转让清单》。
六、对受让人资质的要求:
(一)受让人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人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二)受让人承诺:
1、农村饮水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农村饮水经营权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农村饮水经营权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2、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人须在出让人所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理主体进行市场化配置经营。
(三)其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
2、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挂牌出让后发现资格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毕节市挂牌出让交易的项目;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取得受让资格后递交纸质资料审查。
七、对经营权方式的要求:
(一)出让期
出让期为二十年。出让合同期内,出让人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收回的,则合同终止;
(二)出让底价
本项目底价为(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伍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小写:¥15353.32万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轮竞价阶梯10000.00元。
(三)经营权出让价款的付款方式及账号(出让人账号向出让人索取)
付款方式:与出让人合同约定
八、挂牌出让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标的物竞得人向代理机构进行支付,以成交金额作为计价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户 名: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40601890920013494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草海支行
九、交易保证金:¥20万元
十、标的产权证明:/
十一、竞价须知: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让人,则自动成为受让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签订受让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受让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竞让人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前一位受让候选人若放弃受让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受让候选人均放弃受让权,该标的重新挂牌。受让候选人放弃受让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出让人承诺:
(一)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二)若最终受让人为原受让人,则原受让人受让合同价降至与其顺次递补的下一位竞价人报价相同的价格,以示原受让人的优先权。
十三、意向受让人承诺:
(一)意向受让人已了解公告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受让人,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内容与出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由出让人和竞得人自行约定)。意向受让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受让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在确定受让候选人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三)合同签订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敏优/13885796549
(四)受让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先将竞买金交纳至指定账户(向出让人索取),并持银行有效回执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签订合同。
十四、报名及出让流程:
(一)办理CA及网上出让事宜:
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意向受让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意向承租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出让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3、网上出让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7294。
(二)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事宜:
1、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23时59分。
2、竞买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
意向买受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如下账户:
户 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账 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2023年11月14日10时0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否则不能参加竞价(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有充足的时间登录系统与项目进行绑定,请尽早交纳竞买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所有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意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书面保证金退还意见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网上竞价事宜
不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
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4日12时00分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10000元。
竞价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上竞价大厅(意向竞让人不用到现场)
十五、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 系 人:马敏优
联系电话:1388579654
代理机构: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康静
联系电话:1365857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