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房建工程第FJ1、FJ2标段施工招标已于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邮政编码:310007
电 话:0571-87631177
行业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13859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 编:315192
联系电话:0574-89184075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2017年9月22日
施工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房建工程第FJ1、FJ2标段施工招标。
开标日期:2017年9月19日,评标日期:2017年9月20日。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 名称 |
评标价 (万元) |
质量 目标 |
工期 (天) |
项目 经理 |
综合 得分 |
第FJ1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浙江宝厦建设有限公司 |
4856.0335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456 |
朱剑英 |
98.90 |
第FJ2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浙江中祺建设有限公司 |
5461.2636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456 |
张伟坚 |
98.82 |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房建工程第FJ1标段施工招标第1中标候选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业绩:
标段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第FJ1标段 |
项目经理 (朱剑英) |
绍兴市西郊公共租赁房(市人才公寓二期)二期 |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 |
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 |
中标通知书 |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房建工程第FJ1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业绩:
标段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第FJ1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上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工程 |
绍兴市上虞区气象局 |
建筑面积7453.55平方米,2014年8月12日竣工 |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 |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房建工程第FJ2标段施工招标第1中标候选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业绩:
标段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第FJ2标段 |
项目经理 (张伟坚) |
金丽温高速公路古岸头互通工程 |
温州市瓯海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 |
中标通知书 |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房建工程第FJ2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业绩:
标段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第FJ2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西周安置小区(多层E-09地块)施工 |
绍兴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建筑面积48616.03平方米,竣工日期2014年12月2日 |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 |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房建工程第FJ1标段施工招标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房建工程第FJ2标段施工招标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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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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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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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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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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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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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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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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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