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幕府校区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gx-jky2023010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金陵科技学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2627899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幕府校区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GX-JKY2023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幕府校区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万元, 招标人为金陵科技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幕府校区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幕府校区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幕府校区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 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 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 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5-26 09:00到2023-05-31 17:00 获取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7 09:00 递交方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07 09:00 开标地点: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图书馆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GX-JKY2023010 1.2 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幕府校区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1.3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幕府校区其他垃圾清运服务,主要内容是校园内产生 的其他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倾倒。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4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1.5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垃圾清运供应商进行考核,若服务期内供应商考核 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当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与成 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 1.6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9 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0 项目经费:2023年后勤保障费 1.11 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 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 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 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3年05月26日起至2023年05月3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2:00 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 3.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湖滨路58号尚园。 3.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 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 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获取的需将有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789285260@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 到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邮件。 3.4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3.5 供应商咨询联系方式:(现场报名的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 (1)联系人:王工 (2)联系电话:18262789909 (3)联系邮箱:1789285260@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图书馆一楼开标室 4.3 响应文件份数: 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 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 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 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 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图书馆一楼开标室 5.3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特别提醒: 校外人员(含访客)进校条件: 注:所有进校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金科院访客进校系统”申请入校(申请审核部门:国有资产管 理处、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需根据学校防疫政策执行,投标人全程佩戴口罩,无论何 种原因提供不了上述资料者,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 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 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 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 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 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 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 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 负责。 7.4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 /)、金陵科技学院招标办网 站(https://one.jit.edu.cn/cgzb/cgxx.ht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陵科技学院 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18168092258座机:(025-86188502)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湖滨路58号尚园 联系方式:王工 18262789909(座机:025-85578881)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182627899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陵科技学院 地 址: 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1816809225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湖滨路58号尚园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8262789909 电 子 邮 件: 17892852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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