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计量器具检验检测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d-2023-xbgqsbjcfwzb-066-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计量器具检验检测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D-2023-XBGQSBJCFWZB-066-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计量器具检验检测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
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西北工区钻井队生产所需,由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牵头组织西北
工区计量器具检验检测服务公开招标事宜。用于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指挥部所属钻井
队施工所在地、塔里木分公司机关及直属单位。服务地点新疆区域,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
北工区指挥部所属钻井队施工区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
求。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合同有效期结束前,根据公
司生产需要及框架协议招标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同续签事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北工区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检验检测服务; (002)西北工区弹簧式安全阀检测
校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北工区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检验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西北工
区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检验检测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
等;
②持有检测检验机构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需要持有《计量标准考核证
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授权证书》;
③有完整的QHSE 管理体系和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提供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检验检测及维修工作场所房屋正式租赁合同或不动产证


(或房产证)及检修场所影像资料;用于检测维修的设备设施清单和设备设施影像资料。
(4)企业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及相关证件;检测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
计量检定检测人员证、注册计量师证、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
(5)具有相关的国内(外)良好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近3年同类业务的施工业绩或HSE
业绩证明。
(6)上年末审计报告(必须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三大表),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投标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承诺:
(8)提供2022 年产值及安全生产费用(含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HSE培训取证支出、应
急物资配备支出、人员社保)支出明细,安全生产费支出不低于年产值的1.5% O ;
(002西北工区弹簧式安全阀检测校验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西北工区弹簧式
安全阀检测校验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
等;
②持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核准证(弹簧式安全阀检验机构);
③有完整的QHSE 管理体系和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提供弹簧式安全阀检测校验工作场所房屋正式租赁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
及检修场所影像资料;用于弹簧式安全阀检测校验的设备设施清单和设备设施影像资料。
(4)企业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及相关证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特种设
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5)具有相关的国内(外)良好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近3年同类业务的施工业绩或 HSE
业绩证明。
(6)上年末审计报告(必须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三大表),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投标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承诺;
(8)提供2022年产值及安全生产费用(含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HSE培训取证支出、应
急物资配备支出、人员社保)支出明细,安全生产费支出不低于年产值的1.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10时00分到2023年11月1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箱或钉钉发送的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购
买人需提供公司资质、授权购买委托书等,其中付款方可以是个人或公司,但必须注明汇款
事由。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联系人马国辉、联系电话 0996-4931996、账户信息与投标保
证金信息一致。3.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邮箱中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再
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会在开标日期之后当月内开具,
届时投标人到我公司财务计划部103室自取。4.贵公司购买本招标文件3日内以钉钉、电子
邮件、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投标标段,具体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回
执(签字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轮台县塔里木分公司塔河项目部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轮台县塔里木分公司塔河项目部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元/标段。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其基本账户转出。
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您至少在开标前5天内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
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
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
收款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职能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新华路52号
联系人:马国辉
电 话:0996-2210681
电子邮件:maguohui.osz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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