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改造工程一期、二期(EPC)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sy-qhkfq-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0534-567611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盛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531-5876172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5
公告正文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改造工程一期、二期(EPC)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SDSY-QHKFQ-05

2、项目名称: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改造工程一期、二期(EPC)跟踪审计项目

3、项目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4、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一期招标内容为齐河县经济开发区308国道以北,北孙片区、开泰片区、汽车小镇片区、老徐片区居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内容为齐河县经济开发区308国道以南,桑园赵片区、开元片区、永锋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5、计划工期:8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审计服务(具体内容以甲方审计委托合同为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改造工程一期、二期(EPC)跟踪审计项目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有效证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咨询费用标准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1999〕73号、鲁价费发〔2007〕205号)下浮率不低于40%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广场1号楼12A开标室。

3.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dsy0930@163.com备案(1)营业执照;(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若法人参加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

4.售价:0元/套。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2月15日09时00分-2022年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广场1号楼12A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广场1号楼12A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齐河县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4-5676117

2.代理机构:山东盛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广场1号楼12A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31-5876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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