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4)】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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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31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4)】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4)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保定市清苑区和平路北侧,规划中的唐正街东侧,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院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对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进行医疗专项设备购置、设备机房工程及附属设施。主要购置医疗专项设备,包括CT、DR、DSA、彩超、监护仪、麻醉机等与临床医疗需求和等级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专项设备机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层高5.1米,进行机房硬件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9:00至2024-02-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8 13: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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