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 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青田县中部组团重点环卫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就青田县中东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单位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QTFSCG2012-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青田县中部组团重点环卫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
五、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田县龙东小区7幢1-302室
六、采购内容及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青田县中东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单位 。本工程位于船寮镇绍坑村,是我县重点民生工程,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生态县重点项目,被省政府列入2011年A类重点项目,是国家重点支持的环境整治项目。工程一期投资1.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亿元),总用地537亩。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道路、垃圾坝、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办公楼等。本工程建设后有效解决鹤城、船寮、高湖、东源、温溪、山口六个镇以及周边村庄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置。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造价工程师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
1、公告发布时间:
2、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工本费向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九、统一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12年 2 月 9 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提倡不记名)方式将质疑传真或邮寄送达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2年 2 月 9 日联合招标人进行统一答疑。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00元。投标人应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9:30时前交至代理机构,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汇票/电汇)。
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支行
开户行行号:402343200024
账号:1210223009200094154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2年2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晟;联系电话:0578-6509201;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春凤;联系电话(传真):0578-6822890
手机:13587150198。
青田县中部组团重点环卫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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