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衢江区诗画风光带江山港核心区空间优化提能规划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衢江区诗画风光带江山港核心区空间优化提能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衢江区诗画风光带江山港核心区空间优化提能规划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江区诗画风光带江山港核心区空间优化提能规划设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ZWY-QZZG2024066
2、项目名称:衢江区诗画风光带江山港核心区空间优化提能规划设计
3、预算金额:60万元
4、最高限价:6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总价)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衢江区诗画风光带江山港核心区空间优化提能规划设计 | 1 | 项 | 60万元 | 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4、售价: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5、提示:
招标公告下方的“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六楼)的1号开标厅开标;本项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注: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前将装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密封邮寄到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东迹大道414号德信君宸10号楼三单元202室,翁女士收)或以加密压缩文件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694623308@qq.com,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退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方式:13567043690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白马街1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联系人:翁女士
联系方式:0570-8029888 13615705589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东迹大道414号德信君宸10号楼三单元202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杨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0-8762709
地 址:衢江区政和路6号
日 期:2024年 9月 23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doc
398.7K
刘区交办(诗画风光带江山港核心区空间优化提能规划设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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