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第一医院
乙方: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ZFCGZX[GK]2017013的三明市第一医院综合外科楼(三明市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电梯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电梯 | 电梯 | 9 | 2472300 | E550、M300 | 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 |
合计: | 24723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柒万贰仟叁佰元整(¥24723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8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三明市第一医院外科大楼;
4.3交付条件: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验收开始至验收合格交付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6.1.1.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人在报价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及1号和2号修改单、当地主管部门的电梯验收规范及“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规定。 6.1.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6.1.1.2.1出厂检验 (1)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交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进口部件的报关单复印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查验。 6.1.1.2.2安装调试检验 (1)货物到达后,由买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2)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买方。 6.1.1.3最终验收 (1)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卖方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技术监检部门,并会同买方按5.4.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 (2)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设备付款方式: 7.1.1.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银行保函及等额收款凭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设备总价的10%作为定金, 保函期限截止至电梯联合检验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使用证》之日止。 7.1.2.电梯发货前,中标供货商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同设备总价全额发票及相应的合同设备总价70%的银行保函,采购方收到发票且在收到中标供货商等额的银行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70%的货款;保函期限截止至电梯联合检验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使用证》之日止。 7.1.3.中标供货商的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有关部门联合检验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使用证》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15%的货款。 7.2安装费付款方式: 7.2.1.中标供货商安装队伍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应出具安装合同总价的50%正式税务发票,采购方应在收到正式税务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安装费; 7.2.2.电梯安装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联合检验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使用证》,乙方应出具安装款45%的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款项正式税务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支付45%安装款。 7.3尾款付款方式: 预留合同总价5%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问题或者出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后,采购方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果供应商有提供延保服务,保证金按延保年限平均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保修服务结束之日(本项目的保修服务为5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将合同设备交货时,乙方应预期告知甲方,在甲方的书面同意情况下可以延迟交货,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延迟交付设备价款的万分之一,最多不超过延迟交付设备价款的5%; 10.2乙方由于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将电梯安装完毕,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为:每延误一日,金额为延误部分设备安装费的万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安装费总价的5%。 10.3甲方由于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正当拒付除外),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为:每延误一日,金额为延误部分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同时乙方有权顺延发货、安装、交付。 10.4乙方未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中的技术规格要求制造(因甲方原因变动除外),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除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外,甲方还没收履约保证金。。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合同分项设备及安装价格: 合同包 梯号 设备号 型号 规格 设备单价 安装单价 数量 总价 (现场) 1 (DT1) 18J50001 品牌:SJEC型号:M300 M1000D15S-TL 7/7/7 135850 61450 1 197300 (DT2) 18J50002 品牌:SJEC型号:E550 M1600D17S-TR 15/15/15 197750 93250 1 291000 (DT3) 18J50003 品牌:SJEC型号:E550 M1600D17S-TR 15/15/15 201750 88250 1 290000 (DT4) 18J50004 品牌:SJEC型号:E550 M1600D17S-TR 15/15/15 201750 88250 1 290000 (DT5) 18J50005 品牌:SJEC型号:E550 M1600D17S-TL 15/15/15 205750 88250 1 294000 (DT6) 18J50006 品牌:SJEC型号:E550 M1600D17S-TR 11/11/11 187150 78850 1 266000 (DT7) 18J50007 品牌:SJEC型号:E550 M1600D17R-TL 13/13/14 198100 83900 1 282000 (DT8) 18J50008 品牌:SJEC型号:E550 M1600D17S-TL 13/13/13 188450 82550 1 271000 (DT9) 18J50009 品牌:SJEC型号:E550 M1600D17S-TL 14/14/14 204100 86900 1 291000 设备价合计 安装价合计 合计 1720650 751650 9 2472300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柒万贰仟叁佰元整(¥2,472,300.00); 其中设备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贰万零陆佰伍拾元整 (¥1,720,650.00)设备总金额所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安装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751,650.00)安装总金额所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14.2 乙方对本项目所有电梯出具安全承诺终身制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 14.3本项目所有电梯的保修年限为5年,保修年限内的维保费、检测费及配件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保修年限的起算时间为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电梯准用证且交付使用后之日起5年。在保修年限内电梯若发生故障,乙方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和维修服务,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服务。在保修年限内的维保服务乙方需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对电梯进行相关的维护保养。 14.4乙方在保修年限内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例常工作以外的附加费用。在电梯出现故障后如乙方无法排除故障,甲方有权另请其他人员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4.5在保修年限内发生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故障问题,如未能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乙方投标时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场解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次叁百元的违约金。乙方维修若不能恢复使用应无条件更换新设备,并从发生问题之日起至更换完成投入正常使用日止,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质量保证金扣减,违约金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14.6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如果在合同实施工程中涉及到相关的变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费用增加的甲方不进行支付,如果涉及到费用减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14.7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及保修年限内的对电梯进行的各项活动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范,如在安装电梯过程及保修年限内的对电梯进行的各项活动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14.8 乙方对本项目所有电梯出具相关技术规格书及电梯土建图为合同附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有。
甲方: | 三明市第一医院 | 乙方: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东新1路29号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71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金志峰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080589867 | 联系方法: | 1899431598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江苏苏州跨塘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 5504 0104 0009 957 |
签订地点:福建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