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5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丹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2-05-13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的委托,对“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JYCZ202203173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名

标的名称

预算(元)

1

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59万元/年,三年合计177万元,最终以实际营收结算金额为准。

本次采购按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成交单位。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由成交单位提供食材购买、配送、制作及供餐等经营服务、并负责食堂的卫生保洁。(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1、服务年限:叁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其中试用期叁个月;

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以成交金额为上限,按月支付服务费用,由成交单位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是( √)

否( )

否(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投标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整)。

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

(1) 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2) 各供应商需在递交磋商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供应商将订单编号保存。

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供应商将订单编号保存。

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凭证于开标现场递交。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相应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报名。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磋商文件售价均为400元(现金),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6、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经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20000元,于成交通知书领取之时一次性付清。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

24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签署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号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731-555586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系人:许 丹 刘凌杰 潘 伟

电 话:0731555586988262652

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莲城支行

银行账号:88040309000000461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供应商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供应商代表进入采购代理机构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供应商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响应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供应商代表和响应文件进入本单位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响应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响应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响应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请密切关注湘潭及本地区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注:投标代表须出示绿色两码(健康码、行程码),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采购文件附件:

3湘潭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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